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商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设置
机关处室
办公室
人事处
政策研究室
综合处
法规及公平贸易处
财务处
市场秩序处
市场体系建设处
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流通业发展处
对外贸易处
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外资处(对外开放协调工作办公室)
外经处(省境外就业管理办公室)
国际经贸关系处(省商务厅台港澳经贸办公室)
通道物流产业处
省口岸管理办公室(挂在综合处)
机关党委
老干部处
派驻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
省商务厅幼儿园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推进全省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的发展。
(三)拟订全省商贸流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四)执行规范市场秩序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促进酒类产业的发展和流通,做好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和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六)研究制定全省药品及中药材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药品及中药材流通行业发展。
(七)拟订全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甘肃省促进服务出口和
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发展。
(十)负责全省贸易政策合规及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和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全省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和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应诉。
(十一)指导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实施招商引资政策;管理和指导全省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和促进全省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并协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对省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负责牵头全省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对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备案。执行国家多边、区域经贸政策,组织实施
自由贸易协定政策宣传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相关工作;负责对台港澳地区经贸工作;申报管理
联合国机构等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援助项目。
(十三)牵头协调全省国际货运班列和货运包机组织运行,负责国际货运班列物流、航空货运补贴政策的拟订、实施,督导落实全省通道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的事项。
(十四)推动全省
电子商务发展,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推进商贸流通模式创新和商务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数字商务发展。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运行监测和分析。
(十五)负责全省口岸综合管理,拟订全省口岸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口岸开放规划和拟开放口岸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处理口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十六)负责
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组织和实施;组织、管理境内外经贸展览会和赴境外办展活动。
(十七)负责全省商务宣传和新闻发布;指导全省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
(十八)指导全省经贸业务、商务领域
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