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草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公司商业品牌
极草,青海春天(SH600381)旗下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商业品牌。品牌产品为冬虫夏草图纯粉片,即5X极草系列产品和净制冬虫夏草极草元草等。
2008年,极草5X以食品类产品许可证上市。2009年,“极草”5X冬虫夏草系列产品推出。2010年,极草食品类许可证被取消。2011年,极草品牌由纯粉含片转型中药饮片;2013年5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青海春天作为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但是由于公司申报的产品不符合保健食品国家标准,未予批准。2014年6月25日,国家食药总局同意将极草产品作为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2016年3月29日,极草(公司冬虫夏草图产品)作为“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以及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的试点工作均已被叫停。2017年8月21日,青海春天将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专利技术和商标品牌资源授权予澳门复一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品牌发展
2004年,启动冬虫夏草深加工高效利用项目。2005年至2008年,冬虫夏草高效利用领域,获得百余项发明专利、新型实用技术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009年,完成了冬虫夏草全部产区采样工作,建立了冬虫夏草样本库。
2008年,极草5X以食品类产品许可证上市。2009年1月,青海春天推出以冬虫夏草图纯粉含片为代表的“极草”5X冬虫夏草系列产品,价格在3876-29888元/盒。同年4月, 极草产品生产线全面通过药品GMP认证。2010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新规,极草食品类许可证被取消。但此后,随着青海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1年,青海春天的极草品牌获得“直接食用饮片”的生产许可,转型中药饮片。
2012年10月,极草产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指定机构检验,所有项目完全符合香港中成药上市的安全、品质标准,上市手续已在办理中;极草产品符合澳门上市要求,筹备工作开始进行。
2012年8月15日,当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为“在合理保护冬虫夏草资源的前提下,高效开发利用冬虫夏草资源,推动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发,研究建立珍稀原料用于保健食品的有效监管办法”,首次对以野生冬虫夏草作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行规范,要求试点的企业其保健食品工业产品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首批试点企业包括青海春天等企业为期5年。
2013年1月,极草创建了首个冬虫夏草图三级鉴定分析体系,奠定了冬虫夏草行业升级与国际化的坚实基础。2013年5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青海春天作为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企业。但是由于公司申报的产品不符合保健食品国家标准,未予批准。2013上半年,极草广告投放频次位列所有报刊保健品类广告之首。
2014年6月25日,国家食药总局同意将极草产品作为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因试点中青海春天未能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014年7月青海春天极草产品被国家管理部门批准认定为“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图经加工制成的产品,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试点产品”,青海春天获得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试点的双试点资格。2014年12月,在青海省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说明公告》中,青海春天的虫草粉片产品,还被称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2015年7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告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停止极草产品试点。2015年12月,极草全新产品——极草元草全国钜惠上市。这是青海春天继极草5X冬虫夏草图纯粉片之后的又一全新产品。2016年2月份,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称,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过量摄入,存在较高风险。2016年3月29日,极草(公司冬虫夏草产品)作为“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以及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的试点工作均已被叫停。
2017年8月21日,公司已将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专利技术和商标品牌资源授权予澳门复一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并对其提供技术支持与品控指导等服务。
品牌产品
以上参考:
品牌技术
以上参考:
品牌荣誉
以上参考:
品牌经营
2010至2012年,“极草”的销售额从人民币1.6亿元飙升到12亿元,再升至50亿元。恒高传媒机构对极草去年广告投放的调查显示,投放总量为21660万元。
2015年6月,“极草”牌口服冬虫夏草含片是其主打产品——公告显示,青海春天极草产品的营收占公司总营收的90%以上。以2014年数据为例,公司总营收20.63亿元,其中“冬虫夏草图纯粉片”的营收为18.9亿元。
2016年之前,青海春天主要以极草产品为主,业绩中医药行业业务收入约为12.7亿元,极草产品占到收入的8成左右。
社会事件
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试点工作
2010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原本以食品身份面向市场出售的“极草”,其身份已经不合法。
2012年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为“在合理保护冬虫夏草资源的前提下,高效开发利用冬虫夏草资源,推动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发,研究建立珍稀原料用于保健食品的有效监管办法”,首次对以野生冬虫夏草作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行规范,要求试点的企业其保健食品工业产品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首批试点企业包括青海春天同仁堂康美药业劲牌有限公司江中药业,为期5年。
2016年2月4日,国家药监发布《总局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表示近期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显示,检验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4.4~9.9 mg/kg。该提示指出,“虫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有关专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1.0 mg/kg,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图、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随后,极草官网以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形式,大篇幅强调了其产品的服用安全性。
2016年2月27日,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西藏区局关于冬虫夏草使用问题的说明》,明确表示:“冬虫夏草是我国传统中药材,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典》未规定冬虫夏草中砷限量值,消费者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冬虫夏草是安全的。”
2016年3月1日,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的官网也进一步发文对上述食药监总局的消费提示提出异议。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常务副会长赵锦文认为,国家的相关提示,是按公斤计算的,但虫草给病人吃是按克计算的,不可能出现国家药监局所说的安全性问题。
2016年3月4日,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发布《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布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总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极草5X经典含片不含虫草素
2014年11月,知名打假人士王海因怀疑青海春天生产的极草5X经典含片不含虫草素,将其送入北京市某检测中心检测。检测仪器的检出限是5.63μg/g,“未检测出极草含有虫草素(不等于完全没有),也可能有,但因为极其微量,无法检测出”。青海春天则认为,王海在互联网上恶意散播虚假信息,推动舆论对极草的负面评论,并以“骗局”“欺诈”“忽悠”等用语,大肆宣扬严重失实言论,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给青海春天带来较大的恶性影响,严重妨害了青海春天的正常经营活动。
2014年12月19日,青海春天以王海损害其商品信誉和商业信誉为由提起诉讼,2016年6月30日,青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判决被告王海立即停止发表侵害青海春天名誉权的失实言论,删除其在新浪博客、新浪微博上针对原告青海春天所发表的“骗局”“欺诈”“忽悠”等用语的全部失实言论,刊登道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12.1万元。其后王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持一审原判结果。王海二审皆负。
目录
概述
品牌发展
品牌产品
品牌技术
品牌荣誉
品牌经营
社会事件
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试点工作
极草5X经典含片不含虫草素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