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恒(1717—1768)字立斋,满洲镶黄旗人,
大学士高斌之子,
清代爱新觉罗·弘历时期大臣,
慧贤皇贵妃之弟。家族本八旗汉军包衣,因系外戚,
雍正帝驾崩两日后的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1735年),还未正式即位的清高宗乾隆皇帝诏令高氏母家由
内务府包衣
抬旗,入满洲镶黄旗。原姓高氏,嘉庆二十二年奉旨,改姓高佳氏。
乾隆初年,高恒以荫生授户部主事,再迁户部福建司郎中。十五年(1750),山东巡盐御史。出监山海关、淮安钞关(乾隆十七年至二十二年(1752-1757)连续两任淮安关监督,前后任者包括正黄旗满洲、内务府六库郎中兼两淮盐政普福,载伊龄阿辑纂《淮关统志》卷8,伊龄阿将普福错记为“镶黄旗”)、张家口榷税,署长芦盐政、天津总兵。乾隆二十二年(1757),官两淮盐政(两淮巡盐御史)达八年(继任者正黄旗满洲、内务府六库郎中普福(其子翰林祥庆),载曾国荃督修光绪版《两淮盐法志:职名表》卷131),修建扬州瘦西湖五亭桥;重建虹桥(又称红桥、大虹桥),上建过桥亭(李斗《扬州画舫录》卷10);据《扬州画舫录》,乾隆二十二年,高御史开莲花埂新河(即瘦西湖)抵平山堂,两岸皆建名园。乾隆二十四年,完成扬州市河、护城河疏浚工程。但民间抱怨,“一物不知,惟以聚敛为平生主旨”。二十九年,授上驷院卿,仍领两淮盐政。乾隆三十年(1765),刘茂吉(字其晖)绘《扬州两城图》,大街小巷,举目了然,巡盐御史高恒为记(载《扬州画舫录》卷9);同年,因从兄高晋为两江总督,当回避,召署户部侍郎。乾隆三十年至三十三年,任总管内务府大臣。三十二年,正白旗满洲副都统署吏部侍郎。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两淮盐政尤拔世(胞兄内务府正黄旗汉军、江苏巡抚安宁 (官员))的奏折引发两淮盐引案,前盐政高恒、普福因侵吞盐引被处死,两淮盐运使卢见曾亦牵连入案。大学士傅恒(孝贤纯皇后之弟)请求皇帝念在死去慧贤皇贵妃的情份上,姑免其死,乾隆曰:“如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傅恒遂不敢言。多人受牵连,议政大臣吏部尚书兼九门提督托恩多亦因变价私买高恒普福等抄家官物而被革职。有子高朴,因叶尔羌玉石案被处死。四子高杞,娶顺贵人之姐。《清史稿》卷339有传。
父高斌任两淮盐政时,高恒师从桐城左廉(字策顽),并为其父高斌校刻了《固哉草亭集:文集二卷,补遗一卷,诗集四卷》(乾隆27年(1762)刻)。翰林钱陈群赠诗《赠高使君兼寄呈东轩相公》(载钱陈群《香树斋集》),时高恒任山海关监督。刊刻范西屏的《桃花泉弈谱》(桃花泉位于扬州两淮巡盐御史府衙园中;康熙朝两淮巡盐御史曹寅曾作诗“桃花泉并序”,载其《楝亭诗钞》卷5)。高斌、高恒父子与小说家夏敬渠交友,后者多有赠诗与高氏父子(载夏敬渠《浣玉轩集》卷4)。
清史稿评论:法者所以持天下之平。人君驭群臣,既知其不肖,乃以一日之爱憎喜怒,屈法以从之,此非细故也。焯、
阿思哈、景素坐贪皆勘实,犹尚复起;
图尔炳阿匿灾至面谩,反诛告者;兆麟口给,鹗元迎上指,至不胜疆政而始去之。高宗常谓:“朕非甚懦弱姑息之主,不能执法。”执法固难,自克其爱憎喜怒,尤不易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