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侯
林平侯
林平侯(1766年-1844年),清代福建龙溪白石保吉尚村人,是台湾清治时期著名商人,林本源家族始祖。他的父亲林应寅在1778年赴台开馆授徒,四年后,16岁的林平侯也赴台,在米商郑谷店中当伙计。他勤奋谨慎,得到东家的信任,省吃俭用,几年间积蓄几百两银子,受郑谷帮助在淡水做米谷生意。以后又和林绍贤包揽全台盐务,自购帆船贩运到华南沿海和天津市营口市等地。不数年,拥有资产数十万。1806年,林平侯萌发从政的念头,遂向清廷捐了“同知”,出任桂林同知,后升为柳州府正堂。
人物简介
林平侯(1766~1844),字安邦,号石潭,清代福建龙溪白石保吉尚村人。
其父林应寅乾隆四十三年(1778)赴台开馆授徒。四年后,林平侯16岁也赴台,在米商郑谷店中当伙计。他办事勤快谨慎,很得东家信任。平侯省吃俭用,几年间积蓄几百两银子,受郑谷帮助在淡水做米谷生意。以后又和林绍贤包揽全台盐务,自购帆船贩运到华南沿海和天津市营口市等地。不数年,拥有资产数十万。爱新觉罗·颙琰十一年(1806年),林平侯萌发从政的念头,遂向清廷捐了“同知”,出任桂林同知,后升为柳州府正堂。不久,引疾告归台湾省旧居。嘉庆二十三年举家远迁大科坎(今桃源县大溪镇),致力从事农业开发。他招工筑陂凿圳,开垦大片荒地,每年收获数万石稻米。爱新觉罗·旻宁三年(1823),林平侯又招揽工人,拓垦淡水平原,还出资打通淡水通往葛玛兰(今宜兰市)的三貂岭,以利开发葛玛兰。道光十二年,捐银二万两以助饷,朝廷加封平侯“道衔”,赏二品顶戴。林平侯一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台湾倡修淡水区文庙及东海书院,捐修郡城贡院、考棚及义仓,仅在淡水就购置6处“学田”,每年收租140石,均用来奖励和资助淡水学生。林平侯仿宋范仲淹义庄之法,在故乡白石堡过井社营建永泽堂及林氏义庄,将在淡水海600多亩水田充做本族义田,年收谷1600石,按年寄回林氏义庄赈贫。爱新觉罗·旻宁二十四(1844年),林平侯无疾而终,享寿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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