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业和用途的不同来划分,研究生可以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种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专业学位,一般指有专门职业要求的
研究生教育学位,区别于侧重理论和研究的学术型学位,主要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目前我国主要在硕士层次设置专业学位,经批准已经在
工商管理、
行政管理、教育、法律等十多个学科,举办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专业学位原则上招收
大学本科后有一定专门职业实践经验的人员,2009年个别专业招收的学生范围开始扩展到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涉及硕士专业学位(39种)、博士专业学位(5种),基本覆盖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干领域,具有研究生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达到509所,累计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超过100万人。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国已累计培养33.5万博士、273.2万硕士,在校研究生超过140万人,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研究生教育国家。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指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国家发展和人民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加快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向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转变,加快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学术型为主向以应用型为主转变。
2011年3月18日,涉及金融、法律、会计等2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指导委员会在京宣告成立,这是我国为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下的专家组织,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指导、督查、评估认证、研究和咨询等工作。
2016年,共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8.0万,占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47.4%;招收专业学位
博士研究生2509人,占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3.2%。
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
指导委员会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保险、
资产评估、法律、
社会工作、警务、教育、体育、
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艺术、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
建筑学、工程、农业推广、
兽医学、
风景园林、林业、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护理、
药学专业、
中药学、
工商管理、
行政管理、会计、旅游管理、
图书馆学、
工程管理等领域。涵盖的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有:教育、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