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木·霍加(1928-1988)是
中原地区当代的维吾尔族诗人和文学翻译家。克里木·霍加全名阿不都克里木·霍加耶夫,生于新疆哈密,少年时代因避战乱而迁居
甘肃省,曾在
酒泉市和南京的
汉族学校读书。
克里木·霍加于1952年把维吾尔族诗人
黎·穆塔里甫的诗作译成
文言文,这是他文学创作活动的开始。克里木·霍加自50年代中期起发表诗歌作品,当时所写的叙事诗《阿依汗》,反映了本民族妇女命运的历史性变化,其后,陆续出版诗集《第十个春天》《春之歌》《克里木·霍加诗选》《春天·土壤·种子》和《春节带来的诗篇》等。此外,克里木·霍加不仅完成了一系列
维吾尔语文学的汉译工作,还将郭沫若等汉族诗人的作品翻译介绍给维吾尔语的读者,并与他人合译了《
红楼梦》《
李自成》等长篇小说。克里木·霍加生前曾担任过
中国作家协会新疆分会副主席等职务。
霍加的文学生涯是从文学翻译工作开始的。他在1956年出版的《黎·穆塔里甫诗选》是较早的翻译成果。在50、60年代,他曾将许多维吾尔诗人、作家的作品译成
文言文,并将郭沫若、
艾青、
贺敬之等当代汉族诗人的重要诗作,译介给维吾尔族读者。他与他人合作翻译过《
红岩》《
李自成》等长篇小说。
霍加在50年代创作的叙事诗《阿依□》反映了维吾尔族妇女社会地位的变化。他在60年代创作的抒情短诗“柔巴依",颇具特色。近年来,他的《春之歌》《致诗人》等诗篇以及一些讽刺小诗,形象而富于哲理色彩。他的诗集有《第十个春天》《春天之歌》《克里木·霍加诗选》《春天·土壤·种子》《春风带来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