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献琢,1937年10月出生于
河南省长垣市,1952年参加工作。曾任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0年4月,河南省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景献琢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严肃查处。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开除其党籍;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其人大代表资格、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有关部门依法追缴了其非法所得。
经调查核实,1997年至1998年,景献琢在担任信阳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和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权,多次变换形式,集体私分财政拨款,为个人和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同时还利用行政权利,为人大工委所属公司向所辖县区及单位强行推销白酒145吨,收款359万元,以酒抵还贷款和工程款236万元,实际收益595万元,严重损害了
领导机关形象。
在案件调查期间,景献琢采取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划掉、撕毁有书证价值的党组会议记录;布置修改和伪造帐册,制造伪证;指使他人对证人盘问调查内容,威胁证人;策划知情人出走,唆使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调查组人员,煽动群众围攻调查组等恶劣手段,对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