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长江,男,1957年9月生,籍贯广东五华,
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英国林肯法学会会员,执业大律师,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客属总会创会人之一,香港梅州社团总会荣誉主席。
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主席、亲建制派召集人、立法会议员。是香港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
历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全国人大代表及打击
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覆核审裁处主席。他曾任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主席、港大校委会委员、
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版权审裁处委员及中央政策组非全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