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长江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主席、亲建制派召集人、立法会议员
廖长江,男,1957年9月生,籍贯广东五华,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英国林肯法学会会员,执业大律师,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客属总会创会人之一,香港梅州社团总会荣誉主席。
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主席、亲建制派召集人、立法会议员。是香港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
2019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
人物经历
历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全国人大代表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覆核审裁处主席。他曾任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主席、港大校委会委员、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版权审裁处委员及中央政策组非全职顾问。
2017年7月,任香港特区非官守议员。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学历资格
获得荣誉
2004年获委香港太平绅士。
2014年获特区政府颁发银紫荆星章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22日,香港特区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廖长江为非官守议员,任期从2017年7月1日开始。
2022年6月22日,候任行政长官李家超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新一届行政会议成员名单,廖长江当选香港特区新一届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任期由2022年7月1日起生效。
2022年11月21日,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担任职务
学历资格
获得荣誉
任免信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