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索
郑在索
郑在索,1970年9月出生,是中国北京的著名辩护大律师。他在多个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包括犯罪学、物权法、刑事辩护和死刑复核等。郑在索是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执行专业律师、刑事辩护、死刑复核专业大律师。他还是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深国际执业律师、中银律师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席、中银律师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此外,郑在索还担任中国著名红墙刊物《中华英才》首席法律顾问和《中华英才》海外版法律顾问。
人物简介
郑在索,1970年9月出生,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北京著名辩护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执行专业律师、刑事辩护、死刑复核专业大律师;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深国际执业律师;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律师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席;中银律师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中国著名红墙刊物《中华英才》首席法律顾问;《中华英才》海外版法律顾问。
主要业务领域:
证券,融资,银行,保险,基金,信托,上市公司并购,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房地产,国际投资,商标,专利,高新技术,诉讼,仲裁,常年法律顾问,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担任附带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尽职调查服务,合同谈判服务,资产处置服务。
执业经历及成就
1991年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以来,亲自或合作办理各类案件2000多起,涉及经济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辩护和代理等多种案件类型;担任单位长年法律顾问先后二十多家,涵盖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建筑房产、流通制造、传媒广告等多个领域。
其他社会兼职:
受聘北京市各大院校讲授法律及《法庭实务与辩论技巧》
2006年度受聘于北京“三校名师”讲授司法考试课程
主要著作:《论刑事暂缓起诉的必要性》检察实践NO5.P66-67
《上海土地七十年收回 涉嫌违"宪"》法制晚报2011.1.19日
《只要收费合理 失物招领可“有偿”》法制晚报2011.3.24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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