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应登,字念之,号惺勿,
慈溪市马堰村人。
明朝官员,曾任广东
增城区知县、江西
泰和县知县、南京湖广道
监察御史等职。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中
进士。因在
朱翊钧祭祖下拜时,见到太监未按例为皇上拽袍,愤怒地将其踢倒,得到神宗赞赏,被敕授“殿中执法”匾额。
徐应登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中进士,之后被授予广东增城县知县。在任期间,他的表现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因此被调任江西泰和县知县。在江西泰和县任职期间,他的工作表现依然出色,因此被升为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
据传明神宗祭祖下拜时,立在一旁的太监,按例应为皇上拽袍,但太监未拽。徐应登见到,甚怒,一脚将太监踢倒。
赵顼说:“徐应登你要殿中执法吗?”于是敕授徐应登“殿中执法”匾额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