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1826—1894),初字
燕山,后改伟如,号园,晚号心岸,江苏吴县人。官至
贵州省巡抚,在
光绪十一年(1885年)奏请开采贵州矿产,开启了贵州近代化之门。精于医,历官所至,恒以医济民。今所编写《 园医学六种》,乃其在
江西省时所辑刻。
由监生于
爱新觉罗·旻宁二十九年在顺天府捐输经费,保奏以从九品分发直隶。潘霨精书法、丹功、医道,任官所至有惠政,且常以医济民,以仁柔著称, [3]与俞樾等人交善。曾辑刻《韡园医学六种》《灵芝益寿草》等,主修《贵州通志》。著有《女科要略》《医学金针》《内功图说》《烂存诗钞》等,编有《卫生要术》。
咸丰元年(1851)补西路同知司狱,旋改捐布政司理。阅四年,署
天津县知县,旋捐升
知州。
光绪三年(1877)四月任湖北布政使。四年十月接任湖北
巡抚。光绪八年(1882)任
江西省巡抚。
光绪十年(1884),潘霨出任
贵州省巡抚。光绪十七年(1891)离职归里。光绪二十年(1894)在
苏州市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