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有(1675—1730),字书登,又字火天,号慕莘。
清代漕官,
合阳县城关镇西街人。
康熙三十三年(1694)
进士,任
翰林院编修、
殿试受卷官,因上书陈述科场积弊,降为国子监助教。后历任
奉天府丞、顺天府丞、左
都御史、
太常侍卿、大理寺卿、左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
漕运总督、工部尚书、
礼部尚书并代理
兵部尚书。任漕运总督时,亲临河道整顿漕政,提出“建石坝,修
水势;编船次,均运量;明约束,绝奸;选材任,惩侵渔”八条良策。又裁减冗员,分帮兑运,实行轮换,使弊绝风清,
漕运畅通,官民受利。众赞日:“九载漕运,一尘不染,可谓绝后空前”。死后谥“文敬”。墓地在县城北门外张家墩。
康熙三十三年(1694)中
进士,选
庶吉士,散馆期成绩最优,授
翰林院编修。三十九年(1700)转任礼科给事中。在担任
殿试授卷官时,他向皇帝陈奏了当时考场中的弊端。因居官勤慎,多次升迁,历任
奉天府、顺天府尹,都察院左佥
都御史,
太常寺卿,大理寺卿,左副都御史。
康熙帝六十一年(1722),任兵部左侍郎。当时
大运河航道不畅,
漕运艰难,他被调任
漕运总督。
雍正帝继位,授他
兵部尚书,表示对漕运的重视。张大有任漕运总督后,励精图治,为改革漕政向雍正帝上奏8条建议,即建议将漕运船只按船形编队,规定水手名额,以制度约束;监司、守备等官吏有谋私渔利和不称职者,皆予罢免;裁减江浙押运通判多余人员;苏、杭、扬、泗十三卫守备另行选调;筑石坝以收
水势等。朝廷同意他的
奏疏,并定为漕务条例。
张大有得到朝廷的支持,遂推行漕务改革。他身先士卒,亲历河道察看,登船押运赋粮至河北通县,获得朝野赞誉。
雍正帝为褒奖和支持他,特赐他
斑竹金面摺扇一把,上题五言诗一首,前后加盖“为君难”、“朝乾夕惕”、“雍正宸翰”三枚印章。其诗说:“天庾关国计,输挽最艰辛。秸来千里,膏脂念万民。无忧任土贡,已得济川人。可靳功高赏,恩光宠锡频。”表明了
漕运的重要性,表扬了张大有辛劳精神,强调了赋粮是民脂民膏,肯定了张大有是合适的
漕运总督,鼓励他尽职尽力。他选用了一批有才干的官吏,罢免了一批欺压百姓、横征暴敛的贪官污吏。五年之中,改革成绩显著,弊减风清,使漕运面貌大变。他自己廉洁奉公,历任
总督数年,家无余财。
雍正帝又赐御书“清勤裕国”金字绣匣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