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军,52岁,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研究员(农业水土工程方向兼职教授),
宁夏大学新技术应用研究开发中心主任,《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编委。2000年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313”人才和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2004年享受宁夏政府特殊津贴,2007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7年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2012年国家发明创业奖获得者,宁夏大学成立50周年“十大”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国家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国家林业行业专项、国家林业“948”项目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九五”到“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与基金等26项,申请科研经费3000多万元。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
二等奖1项,教育部
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宁夏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
三等奖3项,优秀论文奖二、三等奖各1项。申请国家专利23项,地方标准5项;其中1项专利获国家四部位重点新产品证书。研究开发的10多项科技成果,我区及
甘肃省、内蒙、
黑龙江省、
吉林省、新疆等地得到转化和示范推广,新增产值近10亿元,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先后发表论文50多篇(其中SCI5篇),培养研究生10名。
先后主持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国家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子项、自治区“八五”、“九五”、“十五”重点科技攻关及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基金项目共10项。获区级科技进步
二等奖2项,
三等奖1项;厅级一等1项;省部级优秀论文奖二等1项,三等1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2项,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登记的科研成果2项,申请国家专利6项,合资新建年产值2000万、利税650万元的中试产品生产基地一个,有3项科研成果得到转化和示范推广,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新增产值约2.56亿元。其中有1项科研成果通过了部颁标准检验合格;先后发表论文12篇;完成了两部约20万字的实用技术报告(正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