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西安市司法局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和立法决策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导工作;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地方行政立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区(县)司法行政工作。
(三)负责协调地方性立法工作,审查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协调市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及完善;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协调解决市政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负责清理、编撰和译审市政府规章;开展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设调研。
(四)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及备案工作;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市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听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订全市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舆情监控和处置指导工作;指导各区(县)、各行业、各部门法治宣传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戒毒执法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各区(县)、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安置和稳控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
公证、司法鉴定、
法律援助、民商事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等
行业协会工作。
(九)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西安市考区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及职业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
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市人大议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和监管场所安防体系建设工作。
政治(警务)部干部处:协助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市管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使用工作。
政治(警务)部组织教育处: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政治(警务)部
警务督察处: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法治综合处: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及相关协调等政府法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和法治政府调研工作、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
立法处:负责各项市政府规章的征询答复、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全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和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工作;办理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的编及译审职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职责;承担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办理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和申请。
行政复议与应诉综合指导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行政复议重大问题,制定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负责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办理行政复议监督案件;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登记、分案、流程管理,以及统计、
档案管理;负责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培训;承担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指导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指导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对接各级人民法院;指导全市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对接各级人民检察院;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负责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负责办理公安、民政、
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
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管执法、水务、公积金等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负责办理自然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司法行政等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相关行政诉讼案件;配合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负责办理区县政府、
西咸新区管委会,以及其他开发区管委会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高新区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所托管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省政府受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直接起诉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治监督处: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提出督查意见和问责建议;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和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市依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
责任制,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承担行政执法委托办理工作;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协调处理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管理;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政府法律事务处:负责办理市政府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核;协调管理市政府法律顾问,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用和调整建议职责;负责全市民商事仲裁业务监督管理;负责民商事仲裁机构设立、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指导协调全市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订全市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市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舆情监控和处置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律师工作处:负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律师执业管理、年度注册、信息资料档案和律师机构年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申报及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工作。
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开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监督检查,维护鉴定市场秩序;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办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信访投诉处理;指导监督司法鉴定
行业协会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
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年检和公证员年度注册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核准职责,负责全市
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设立(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
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指导全市“123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
行业协会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和执业监督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协助
有关部门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稳控管理;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执法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戒毒人员的集中戒治、康复锻炼,以及戒毒人员诊断评估结果的审查。
社区矫正管理局: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协调政法有关部门和驻地监狱开展假释一体化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发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和人员培训教育,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计财装备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重要物资装备、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和配备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预决算;负责局机关
后勤保障、
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和
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装备和物资。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机构
西安市公证处
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
现任领导
职责:全面主持局党组工作。
职责:全面主持局行政工作。
职责:负责机关
行政管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保密信访、信息化建设、律师管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三个中心”建设、司法鉴定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证、
法律援助、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律师工作处(“三个中心”办公室)、司法鉴定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联系市公证员协会、市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
张兴平:西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人民监督员、人员陪审员管理,安置帮教、平安建设、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仲裁、计财装备等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社区矫正管理局、政府法律事务处、计财装备处、市仲裁办,联系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张成群:西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调研、行政执法监督、法治
营商环境、
强制隔离戒毒等工作,分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法治综合处、法治监督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王晓临:西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争议预防调处等工作,分管立法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行政复议与应诉综合指导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
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
意识形态、干部管理教育培训、
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警衔管理、
警务督察、老干部管理服务、机关党建、
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文化建设、机关工会、乡村振兴、关工委、共青团妇、
内部审计等工作,分管政治(警务)部(干部处、组织教育处、警务督察处)、机关党委。
汤宁:西安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
职责:协助做好机关党委工作。
注:更新截止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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