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鼎制度
列鼎制度
“列鼎制度”是周代的一种礼制规定,用于区分不同等级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具体表现为:天子使用九鼎,诸侯使用七鼎,大夫使用五鼎,士则使用三鼎或一鼎。这一制度在东周时期有所变化,天子和诸侯仍使用九鼎,而卿则使用七鼎,大夫使用五鼎,士使用三鼎或一鼎。这些鼎和其他铜器如簋等都被视为“礼器”,在周代的丧葬制度中,它们是贵族独有的陪葬品,而普通百姓通常只陪葬日常使用的陶器。
基本介绍
“列鼎制度”通过陪葬礼器的组合来体现社会等级和尊卑关系。在周代墓葬的考古发现中,这一制度得到了印证。京山市地区的高级贵族墓中发现了九鼎八簋的陪葬物;河南上村岭虢国墓中,中等贵族墓随葬七鼎六簋或五鼎四簋;而低级贵族墓中则随葬三鼎二簋或一鼎一簋。此外,拥有五个及以上鼎的贵族可以陪葬真正的车马,而低于此数量的贵族则只能陪葬象征性的车马器。只有三个及以上鼎的贵族才有资格使用双重棺椁。
丧葬精神
“列鼎制度”反映了非宗教性质的丧葬精神。按照这一制度安葬逝者,实际上是对原有尊卑秩序的忠诚宣示。在周代的封建宗法体系中,这种尊卑秩序具有政治性和伦理性,构成了周礼的精神基础。由于礼器代表着死者生前或死后的政治或社会地位,因此陪葬礼器有时会超出死者实际身份的要求。这种情况并非为了让逝者在死后享受更高的地位,而是表明继承者的不安分守己,即所谓的“逾礼”。
超越礼制
在丧葬过程中,超越礼制的行为通常是“加等”的结果。例如,鲁国臧僖伯去世时,尽管他的身份是卿大夫,但由于他是隐公的叔父,所以“葬之加一等”;许国郑穆公去世时,虽然他的身份是男爵,但他因参与齐桓公讨伐楚国而“葬之以侯”。在当时的背景下,当权的大夫或陪臣掌握国家命运,他们往往能够轻易地超越礼制。
墓葬
在墓葬方面,晋国的贵族墓中出现了九鼎、八簋、三套编钟和一套编磬的豪华陪葬,这甚至超过了鲁国季氏的“八佾舞于庭”;而在山西侯马地区,即使是士阶层的末流贵族,也使用了一套编钟和两套编磬作为陪葬,这已经超出了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卿大夫身份的虢国太子墓。在平民墓葬中,这种“逾礼”的现象更加显著。洛阳中州路的165座墓葬显示了从春秋到战国期间平民墓葬的变化。除了少数含有铜礼器的墓葬外,大部分墓葬中的陶器组合在春秋早期主要是一般的大宗商品,但在春秋晚期,陶制礼器占据了主导地位。到了战国时期,豆、壶等陶礼器完全取代了鬲、盆、罐等日常生活器具。在修建墓道方面,原本这是天子的特权,但在战国时期,无论是中型还是小型平民墓葬,都可以随意修建墓道。
社会影响
春秋战国以来,从贵族到平民的丧葬普遍逾礼的现象,反映出两个重要的意义:一方面,随着周代东迁,封建宗法秩序陷入混乱,象征着封建秩序的礼乐制度也随之崩溃;另一方面,随着平民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升,“礼”不再只是贵族的专属。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礼制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如何通过维护旧礼制来恢复旧秩序,二是如何将平民(尤其是知识分子)融入这个礼制体系。最终,被称为儒家的一群末流贵族和平民知识分子承担起了调整工作。
参考资料
蜀地青铜器与中原文明.人民政协网.2024-10-29
安阳博物馆器以藏礼.个人图书馆.2024-10-29
目录
概述
基本介绍
丧葬精神
超越礼制
墓葬
社会影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