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文
姚嘉文
姚嘉文(1938年6月15日-),台湾
彰化县
和美镇
人,曾任台湾地区考试机构负责人、民主进步党第二任党主席。民进党籍。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美国旧金山律师公会进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伯克利
大学研究。历任台北律师公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总干事、理事,台湾国际青年商会副会长,世界法治和平会议会员,美国律师公会荣誉会员。
人物
姚嘉文(1938年—),台湾民主进步党第二任党主席
个人简歷
1938年 出生於彰化县和美镇。
1945年 进入和美镇培英小学就读。
1951年 进入彰化商职初、高中部就读。
1957年 以第一名通过台湾省公务人员普通统计人员考试,担任电信局业务员。
1962年 进入台大法律系就读。
1966年 考取台大法律研究所,并取得律师资格。
1972年 至美国加大柏克莱分校研究「法律扶助」。
1973年 与
林义雄
、张德铭开办「平民法律服务中心」。
担任「比较法学会」总干事,促成司法改革,推动法治。
1975年 与林义雄为
郭雨新
打官司,获「党外大护法」美誉。
担任「台湾政论」法律顾问。
1978年 出版「护法与变法」,推动国会全面改选。
参加“国大代表”选举,此项选举後因中美断交停办。
1979年 因美丽岛事件被捕,判刑12年。
1987年 服刑满7年馀,获假释出狱。
出版「台湾七色记」长篇歷史小说。
1987年12月 当选民进党第二届党主席。
1988年 党主席任内,民进党
委内瑞拉全国代表大会
通过“台湾主权独立案”。
1989年提出台湾“新宪法”架构。
於
彰化县
创办关怀中心。
妻
周清玉
当选彰化县长,姚任彰化县政府顾问。
1992年 加入
谢长廷
筹组之「福利国连」,同年当选第二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
1995年 出版「
南海
十国春秋」,提出对南海局势及
台湾海峡
局势的具体看法。
竞选第三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失利。
1997年 担任
清华大学
兼任副教授。
1998年竞选第四届台湾地区民意代表失利。
1999年 执业律师。
2000年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资政。
2002年台湾地区考试机构负责人。
参考资料
台媒揭内幕:慰留谢长廷 姚嘉文扮演关键角色
.中国新闻网.2024-01-17
姚嘉文:民进党主席改选不该再由掌权者决定人选
.中国新闻网.2024-01-17
台“考试院长”姚嘉文出任民进党党职 媒体质疑
.中国新闻网.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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