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汕头市教育学院是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82年至2002年存在的汕头高等院校。位于
金平区金园路23号,90年代学院以师范教育为主,孕育出一批批师范人才。曾是粤东地区代表的公立
师范大学。
2021年经
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在原广东汕头教育学院、
广东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设立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
汕头市调整教育布局,将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专业整体划入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
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设立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依山望海,建筑布局和
环境设计充分体现师范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文思想。学校按照智慧校园标准建设,功能分区合理。教学区全部教室配备大屏纳米黑板、全功能智慧教学设施和空调,针对不同专业建有各类专业实训室近500间,包括:蒙氏教育实训室、早教实训室、亲子游戏室、美术教学实训室、科学探究室、VR虚拟仿真实训室、手工制作室、舞蹈教室、数码
钢琴教室、钢琴室、
声乐教室、独立学生琴房、国画室等;生活区食堂、运动场、游泳池、医疗室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27万册。学校师资力量情况,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31%,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41%。
截至2023年9月,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下设5个
二级学院,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艺术与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5个学院。开设有10个高职专业,包括6个师范专业。学校已基本形成师范教育为主体,教育、艺术、语言类等学科门类齐备,大中专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共荣的办学体系。
师资力量情况,教师30%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0人,生师比17:1,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41.3%,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30.7%,具有“双师型”资格教师占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