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1620——1717年),字华明,乳名代河,福建泉州府
同安区西十八里锦里村(今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锦宅村)人,明末名将。
清顺治三年(1646年)率部加入
郑成功的抗清义旅,成为郑成功的得力住手,郑军的重要将领,积极参与海上起兵反清。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三月初一日,率部随郑成功收复被
荷兰殖民者占领的台湾,使台湾重回祖国怀抱。
清康熙三年(1664年)三月十四日,黄廷有感
反清复明无望,率部十万余众归顺清廷,清封“慕义伯”,赐御匾“表率元勋”。诰命自
卢沟桥南下屯垦,设行政官兵里,寓兵于农,藏兵于民。
清康熙七年(1668年)腊月二十四日,黄廷率部南下沿途
临县留兵屯垦,留
南阳市者,分驻
方城县、
唐河县、
新野县、
镇平县、南阳、
内乡县、
邓州市等县市。黄廷率
五营亲兵、四
大都督、八大参将5600余人至邓屯垦。分驻并新建五个行政官兵里计四十八村;在州城
建武衙门、
元帅府、天后宫。数次率部奉诏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