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地质矿产局(简称省地矿局),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地质部黑龙江办事处。
2010年4月,为了在名称中全面真实反映地质矿产工作内涵,便于开展工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更名后,原隶属关系、机构规格、编制数、经费形式等均保持不变。
新成立的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隶属于省自然资源厅,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局机关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形式为省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内部机构15个。主要职责任务为:组织所属单位实施国家和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及科学研究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勘查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论证、设计方案审查、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成果验收等工作;为全省地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环境调查治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以及地质勘查行业标准和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制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省口然费源调查院、龙矿投资集团、省开开哈尔矿产勘杳开发总院、省五地质勘察院、省笫六地质勘察院、省地质科学研究所、省生态总院、省
地球物理学勘察院、省第一地质勘察院、省地展测绘院、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
东北工程技术学校、有色701队、有色702队、有色703队、有色706队、有色707队、煤UJ108队、煤田110队、煤田204队、煤田物测队、煤田测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