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南通市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江苏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司法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南通市水利局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南通市商务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南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通市数据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体育局
南通市统计局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信访局
南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南通市气象局
南通市供销总社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2024年3月
参考资料
市政府领导.南通市人民政府.2024-03-28
机关简介.南通市人民政府.2022-08-1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