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
长沙市)人。生于
爱新觉罗·载淳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
进士。官刑部
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通古今治法,尝《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
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
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光绪二十八年(1902),撰《
庚子国变记》,该书记述了始自义和团入京,迄于辛丑缔约后的一段国变之事甚详,按时间顺序叙事,并夹有作者议论。对义和团入京后的活动,清政府对待义和团的态度,八国侵略军进攻北京,
慈禧出走,以及清政府与
帝国主义缔结和约的经过和慈禧自
西安市回京,皆有比较详细的叙述。
张之洞在京师,他曾上书进言创设图书馆,深得张之洞赏识。又曾馆于方功惠“碧琳琅馆”数年,为其勘定古籍、编写书目,由此深谙目录之学,后编撰成《雁影斋题跋》,著录尽为所见方氏藏书精华,
傅增湘、
伦明、
余嘉锡等论该书“近代治目录学者所宜知也”,“足资参考”。藏书多有精品,大多来自于“碧琳琅馆”的旧藏,藏书处有“雁影斋”。藏书印有“
湘乡市李希圣藏书之章”、“李印希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