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联,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根据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一般拥有一个由各成员代表组成的邦联会议,负责协调邦联成员在某些问题上的立场。但邦联没有统一的中央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也没有统一的军队和财政预算,邦联成员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它们各有其最高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军队和财政预算; 邦联
成员国公民各有本国国籍,没有邦联的统一国籍; 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主体,无权代表邦联成员行使外交权,邦联成员国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能够独立进行国际交往。
邦联的法律和政策对各成员国不具备无可争议的强制性。在邦联之下,各成员国都是独立主权的国家,是国际法主体,各自在外交、法律和军事上均具备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各成员国的加入或退出相对自由。
原则上,邦联是一个由若干独立国家组成的松散
国家联盟,类似以前的
反法西斯同盟。一般说来,邦联本身不具备构成一个国家所必需的全部要素,不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它虽然设有公共机构处理有关共同事务,但没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也没有统一的立法和财政预算;各
成员国公民只有其本国的国籍,而没有邦联的共同国籍。邦联的法律和政策对各成员国不具备无可争议的强制性。在邦联之下,各成员国都是独立主权的国家,是国际法主体,各自在外交、法律和军事上均具备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各成员国的加入或退出相对自由。
邦联(Confederation)是指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盟。现今世界上著名的邦联有
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联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等。
联邦(
联邦制)则是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其成员加入联邦后不再享有完全的主权,但保留一些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利。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联邦制国家。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今的美国、
德国、
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
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三、两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
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职权不同。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制定
本州岛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
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
美国、
瑞士、
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
独立国家联合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