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子青(1870年~1928年),字步云,
原姓王,因过继给舅母改姓魏。
回族,
开封市人。他是
河南省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先驱之一,被誉为“工商巨子”和“实业家”。
子青自幼家境贫寒,青少年时期以做小生意为生。后参与他人经营烟土和贩马,逐步发迹。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子青邀河南省商务联合会总干事
杜秀升、翰林
编修杨绍泉集资银30万两(魏26万两,杜杨共4万两),创建了开封普临电灯公司。民国4年(1915年)又发起招股集资20万元,在郑州兴办起明远电灯股份有限公司,自任两公司总经理。民国6年(1917年)和杨绍泉等人集资在
洛阳市建起洛阳照临电灯公司。遂于民国8年(1919年)在
新密市投资兴建密山煤矿。在
开封市由他招股集资兴办的还有马道街“丰乐园”剧场。民国11年(1922年)剧场因失火被烧净尽。次年,在剧场原址建新商场,在鼓楼街建商务印刷所,在河道街建浴华楼澡塘,中州实业染织工厂以及汉口家俱店等,为了提高少数民族文化水平,他还参于创办了养正小学,另外,为
回族群众办了不少慈善事业,又是东大寺的主要社头,在回族中声望颇高。魏子青热心创工商业,当时报上称他为“工商巨子”、“实业家”,他是发展
河南省民族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先驱者之一,“五丹”惨案发生后,他发起组织回教外交后授会,发表宣言,抗议日英强权暴行。民国17年(1928年)病故,终年5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