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英文名: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 Jilin Province)是
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设置28个职能处(室),21个厅直属单位。
张洪彬现任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兼)。
吉林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一系列的地方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贯彻落实省委有关统战工作的各项部署和交代的其他的事项。
1945年末,
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2018年12月26日,省教育厅与新挂牌的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历史沿革
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于1945年末,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设置19个职能处(室)设20个内设机构。
2018年12月26,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正式挂牌,省教育厅与其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
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级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省属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意见。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各项教育贷款及其他教育援助。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全省中小学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专科(高职)院校领导;代省委协助国家有关部委管理其在
吉林省的直属高等学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和督导专员;指导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
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党组织关系及与省教育厅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指导中小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学生德育、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
(十)指导协调高校的统战、群团工作。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稳定工作。主管全省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意见。
(十三)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出国留学、来华留学、
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省内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负责协调
吉林省有关部门开展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九)贯彻落实省委有关统战工作的各项部署。
(二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职依据
参考资料来自
机构设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内设机构
派驻机构
直属单位
教育概况
2021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008所,在校生404.18万人,具体数据如下: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008所,比上年减少138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404.18万人,比上年增加7.75万人。各级各类专任教师29.81万人,比上年增加0.61万人。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3981所,比上年增加133所。教职工6.40万人,比上年增加0.63万人。在园幼儿41.95万人,比上年增加1.32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0.77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的比例73.3%。
三、特殊教育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52所,比上年增加1所。教职工2051人,比上年增加144人。全省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毕业生2102人,招生2189人,在校生12977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806人,招生826人,在校生5602人。
四、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388所,在校生175.22万人,比上年减少5.77万人。其中,普通小学3199所,毕业生20.39万人,招生17.02万人,在校生115.10万人。初中阶段学校1189所,毕业生22.19万人,招生20.18万人,在校生60.12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共有
普通高中学校263所,比上年增加6所。教职工4.83万人。其中,普通高中263所,毕业生12.55万人,招生15.09万人,在校学生45.01万人。全省普通高中专任教师3.44万人。
中等职业学校241所,毕业生3.34万人,招生4.88万人,在校学生13.11万人。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高等学校80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37所,高职(专科)学校29所,成人高等学校14所。研究生毕业2.33万人,招生3.14万人,其中博士0.34万人,硕士2.79万人;在学9.11万人,其中博士1.46万人,硕士7.65万人。普通、职业本专科毕业生18.14万人,其中,普通本科12.03万人,高职(专科)6.10万人;招生21.80万人,其中,普通本科13.31万人,高职(专科)8.49万人;在校生75.56万人,其中,普通本科50.97万人,高职(专科)24.59万人。
机构领导
参考资料来源
所获荣誉
教育动态
国家升级动态
2024年2月6日,吉林省教育厅与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框架协议。鼓励和支持省属有关高校与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鼓励省属高校聘请省社会科学院优势特色专业的学者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招生计划上,将对与省社会科学院合作的高校予以倾斜,用于受聘的省社会科学院导师招生计划.
2024年3月30日,省教育厅德育办下发《关于利用中小学“时事新闻课”开展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省教育厅德育办下发《关于利用中小学“时事新闻课”开展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地高校动态
2023年10月21日,由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
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共同承办的“2023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吉林站)暨吉林省涉农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在吉林农业大学举行,参会学生达到5000余人。
重要活动
2022年11月,由吉林省教育厅指导省教育科学院组织编著的《吉林省教育发展报告2021》正式发布,得到了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中小学校、科研院所、教育学术团体、相关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成立 40 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学术年会在
长春理工大学隆重召开。省教育厅厅长
张洪彬发布祝贺信,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