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second-generation resident identity card),是国家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制作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多层聚酯材料复合制作而成,尺寸设计为85.6mm×54.0mm×1.0mm,正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证件的签发机关和有效期及彩色花纹,背面印有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彩色花纹。
1998年,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工作首次被提出,并在个别地区进行了项目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得到正式实施。2000年底,第二代身份证项目被重新提上工作日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文件发布,同意从2001年开始逐步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03年6月28日,《居民身份证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新法规同时推出。2004年3月29日,包括
上海市在内的首批试点城市开始首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志着中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正式启动。2009年12月24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表示:全国已制发“二代证”超过10亿张,90%以上的16周岁以上应换证人口领取了“二代证”,全国公安机关已超额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为8亿人口集中换发“二代证”的任务。2011年,公安部受国务院的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明确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正式结束一代证、二代证并用的局面。
与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相比较,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了非接触式IC卡技术、数码照相和
计算机技术、数字防伪措施等新技术。无论在证件质量、制作周期,还是在科技含量、防伪性能方面都优于“一代证”。
历史沿革
背景
中国居民身份证制度从1984年起开始实行。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科技含量较低,制证工艺比较繁琐,制发周期长,制作质量和防伪性能较差,极易被伪造、变造,致使利用假身份证和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同时也不利于保住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属于传统的视读证件,一般只能凭直观视觉验证,难以判别证件的真伪和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导致查验、核查手段滞后,既不利于证件管理,也不利于各项社会管理,严重制约了居民身份证这一法定证件的社会应用,同时,居民身份证作为国家法定证件和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载体,已在社会管理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应尽快适应国家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进一步采用成熟的新技术,使证件具备机器阅读检验和
计算机联网查询的功能。因此,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公安部组织研制开发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经国务院批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通过,决定在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发展
1998年,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工作就被提出,并在个别地区进行了项目试点,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得到正式实施。2000年底,第二代身份证项目被重新提上工作日程,公安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成立招标小组,物色第二代身份证卡的生产厂家,要求这些生产企业不能是外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或私营企业,必须是国有企业;拥有独立自主的技术、过硬的生产能力和良好的市场形象等严格条件。
2001年6月,在第四届中国国际智能卡博览会论坛上,有关部门公布,第二代身份证会全部采用国产芯片,并由多家国内芯片厂家通过竞标而取得生产权。同年6月13日,《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文件发布,同意从2001年开始逐步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决定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使之具备机器阅读和计算机网络核查功能,并在芯片中存储一定的个人基本信息。在换发证件期间,第一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有效。2003年6月28日,《居民身份证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新法规同时推出。
2004年3月29日,
上海市开始首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为首发城市之一,上海定于上半年结束对社保卡信息收集比较完备的
嘉定区、
崇明区共11个镇、20万居民的换发工作,下半年进入“二代证”全面换发阶段。与此同时,另两个试点城市广州深圳和
湖州市也于同日开始换发工作。这标志着中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正式启动。2005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停止办理“一代证”并全面启动集中换发证工作,旧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同年7月25日,广西南宁举行换发“二代证”首发仪式。标志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换发“二代证”工作正式启动,紧接着
柳州市也准备启动该项工作。
2006年10月19日,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问题进行了解答,并表示全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截至当前已累计换发3.18亿张,计划到2008年底完成8亿人口的集中换发证任务。到2008年底,全国累计为群众制发“二代证”9.1亿张。2009年12月24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表示:全国已制发“二代证”超过10亿张,90%以上的16周岁以上应换证人口领取了“二代证”,全国公安机关已超额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为8亿人口集中换发“二代证”的任务。2011年,公安部受国务院的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明确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正式结束一代证、二代证并用的局面。2024年年底,首批20年有效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陆续期满,中国各地将迎来居民身份证办理高峰。
依据文件
《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换发我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请示》(公部请〔2001〕4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2001年开始逐步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换发证件期间,第一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有效。
二、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和指纹自动识别技术制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内容包括视读信息和机读信息两部分:视读信息是指印制在证件表面的证件名称,持证人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证件使用的截止日期和签发机关;机读信息是指存储在证件芯片内的视读信息内容,持证人指纹,证件申领、换领、丢失补领记载,芯片生产序列号和数字防伪信息。其中用于办理证件和安全防伪的信息,由公安机关掌握。
三、加快促进银行信用卡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用结合。在银行信用卡应用中,要充分利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资源,推动储蓄实名制实施和有效防范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同时,要加快研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银行信用卡在其他方面的结合应用问题。
四、公安部负责统一监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实行集中制卡,分散制发证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或公平议标选择生产单位,充分利用国内现有制卡生产线。生产能力确实不足的部分,由公安部所属身份证研制生产单位抓紧组织引进设备,安排生产,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证件芯片和模块等的生产、供应工作。
五、公安部负责制定各地公安机关制证中心(所)和公安派出所所需制证、采集信息、验证等设备的配备标准,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解决。
六、国家计委、财政部、公安部负责制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以下简称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可先制定试点地区的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再根据对试点地区制发证件实际成本制定全国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
七、对确实负担不了证件工本费的贫困地区的贫困居民,继续实行收费减免政策,对因此而造成制证经费的不足部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公安部另行制定。
八、加强证件工本费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各级公安机关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所需的办公、制发证件等经费,由公安机关按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款专用。
九、公安部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2001年选择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试点;2002年在部分大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开展换发证件工作,同时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换发证件;从2003年起全面启动换发证件工作,争取在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全部完成。“十五”末完成绝大部分地区的换发证件工作。
十、公安部要抓紧商有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修订工作。
十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积极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公安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一组织、指导、监督换发证件工作,确保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顺利完成。公安部要将换发证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 务 院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参考资料:
证件样式
制作工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多层聚酯材料复合而成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
尺寸大小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尺寸设计为85.6mm×54.0mm×1.0mm。
正面样式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证件的签发机关和有效期及彩色花纹。证件图案国徽位于左上角,使整个证件庄严、沉稳,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名称字样,很好地表达了主题。背景图案为写意长城,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治久安,以远山为背景,加深了长城图案的纵深感。底纹为
彩虹扭索花纹,采用彩虹印刷技术,颜色从左至右为浅蓝色至浅粉色再至浅蓝色。
反面样式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背面印有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彩色花纹。图案底纹为彩虹扭索花纹,颜色从左至右为浅蓝色至浅粉色再至浅蓝色。采用彩色照片,由于扫描等技术的提高,清晰度也将大大提高,图像更加直观美化。
证件变化
与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相比较,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制作证件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无论在证件质量、制作周期,还是在科技含量、防伪性能方面都优于“一代证”。
制作工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作采用环保材料和新工艺,经层压热合成一体,具有坚固、耐用、环保的优点,使用寿命长。
非接触式IC卡技术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信息储容量大,具有读写速度快,使用方便,易于保管等优点。将唯一的、终身不变的公民身份号码等户口登记信息存入证件芯片,在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婚姻登记,办理出入境手续,以及办理金融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办理产权登记等活动中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
数码照相和计算机技术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传输采用数码照相和计算机技术,将制证周期从90天减少到了60天,证件信息的存储和证件查询采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可实现联网查询和身份识别。
防伪技术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和机读两种功能,并采用两种防伪措施:证件芯片采用数字防伪措施,可在对证件机读时完成认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防伪膜采用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定向光变色膜等技术,印刷防伪技术包括底纹精细、缩微、
彩虹印刷,印刷图案中隐藏加密点和变形加密字。
视读识别特点
采用多项防伪技术是第二代身份证采用防伪膜和多项印刷防伪技术。防伪膜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定向光变色膜等技术,印刷防伪技术包括底纹精细、缩微、彩虹印刷、
荧光印刷等。对于这些新的防伪措施,有些用肉眼即可观察到:
1.在性别项目的位置,有定向光变色的“长城”图案,用左眼看可能是黄色,右眼看可能是绿色,两眼一起看就表现为蓝色;白天、夜晚所显现的又是不同的光泽;
2.在相片下有光变光存储的“中国CHINA”字样;
3.用放大镜人们可以看到,在
彩虹印刷的底纹中有缩微字符串“JMSFZ”;
4.如果将证件正面放在紫外灯光下,可以发现荧光印刷的“长城”图案;
5.明确的有效期:16周岁至25周岁的居民将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居民将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机读的识别特点
机读操作简单易行,只需将第二代身份证放在阅读器读卡区(阅读器已准备就绪),屏幕上能显示出个人身份证信息且与身份证表面信息相一致,则该身份证为真,否则是假身份证。
有效日期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明确了有效期。《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6周岁至25周岁的居民将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居民将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发放范围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范围扩大了,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办领条件
申领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领对象有几种: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
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和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工本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的规定,国家制定的“二代证”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分别是:
1.申领、换领“二代证”为20元。
2.丢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为40元。
3.临时居民身份证为10元。
相片要求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要求居民不染彩发,已染发的要恢复自然色,头发不能遮掩耳朵;不要化浓妆;不得佩戴有损形象的饰品;不要穿制服或浅色服装;常戴眼镜者应戴眼镜;女性着装应有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