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镇
明朝大名府推官
方大镇(1560年—1629年),字君静,号鲁岳,安徽桐城人。明朝政治人物,曾任大名府推官江西省御史、大理寺丞等职。他在任期间,以公正清廉、积极改革而著称,尤其在盐政改革上有重要贡献。晚年隐居,著有《方大理集》等作品。
人物经历
方大镇于朱翊钧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授大名府推官。在任期间,他平反了多起冤案,救活了130多人。后升任江西道御史,因病请假归乡。万历三十五年复出,巡盐浙江省。当时所谓“九边”的军饷,半数取之盐课。大镇立条规,清理积弊,释放因贩私盐而充军的数千人。并疏请减少商、灶新税之半。巡按河南省,福王以洛阳市4万顷田赋增加私人收入,又在每年盐税里支银12万两,大镇奏减其半。后迁大理寺少卿。
天启元年(1622年),邹元标冯从吾北京市创立首善书院,邀集同志讲学,方大镇亦应邀参与。遭给事中朱童蒙等弹劾,谓有东林之嫌,请予以禁毁。朝廷阉党下令捣毁首善书院,邹、冯皆去位。大镇又卜卦得“同人于野”,于是引疾归里,隐居浮山下的“此藏轩”,并自号野同翁。并题诗曰,“浮渡吾乡里,虚舟免问津。有岩堪刻字,何处不同人。太古当高咏,传家此析薪。长白山天池原易汲,满酌洗红尘”。与吴应宾论学,再后隐居“白鹿山庄”。
方大镇天性至孝,母丧,守母墓,过度哀伤而卒,享年七十岁。著有《方大理集》。有子方孔炤。
参考资料
宜秀区文物情况简介(2021年版本).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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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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