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泉(1889年-1960年) 名美瑜,号有儒,湖北孝昌人,日本
东京大学法科毕业,
石凤翔胞兄。曾任
北平大学法学院院长。
石志泉曾加入同盟会。历任司法部编、奉天高等审判厅庭长、大理院推事、修订法律馆总纂和副总裁。1917年任司法部民事司司长。1922年兼署次长,旋充
北京法政大学教务长。
中国国民党国民政府成立后被委为北平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系主任兼教授。1932年任司法行政部常务次长。他于1944年重新调任国民党军事法庭庭长,1949年去台湾,1960年病逝。著有《民事诉讼务例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