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炽(1898—1933),字子昌,云南省路南县(现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1923年毕业于云南省立一中。1924年9月考入北京民国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民国大学支部书记和北京地委西部委委员。1926年5月,张炽以中共北方区委特派员身份前往
大连市帮助开展党的工作,并任大连地委宣传部部长。1927年回
昆明市,秘密从事革命活动,8月参加
南昌起义。1929年任中央巡视员。1930年7月,张炽在上海被捕,后被押解南京国民党中央军人监狱。1933年4月1日,张炽就义于南京雨花台,时年35岁。
张炽出生于
云南省路南县堡子村一个药商家庭。幼时受父母熏陶,养成正义、不畏强暴的性格。1923年春,他辞别父母、妻子和年幼的女儿,北上投考大学,寻求报国之路。1924年考入北京民国大学政治经济系。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5月30日,
上海市发生“五惨案”,张炽积极参加支援上海同胞的各种活动,于7月18日在《
京报》倡议:将报考新生的报名费除必用外全数汇沪,救济罢工同胞。1925年6月,张炽被中共北方区委派去
大连市巡视工作,两周后返京。1926年,张炽再次接受中共北方区委的派遣,于5月25日抵连,以特派员的身份帮助大连开展党的工作,担任宣传委员。
1926年7月,中共北方区委为加强对大连工人运动的领导,派邓鹤皋来大连任地委书记。不久,张炽被派往
广州市,在
国民革命军第三军政治部工作,任政治训练班政治教官。1927年春,张炽被组织派遣随王德山到
昆明市,组建
云南省临委,负责宣传工作,并主编《日光》周刊。期间以中学教员的身份从事革命工作。
1927年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云南地方反动当局于5月11日开始对共产党员进行大逮捕,张炽被通缉,被组织调离,经汉口于7月27日到达
南昌市,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军政治部科长。张炽到任后未正式办公,8月1日“
南昌起义”爆发,张炽随即参加了南昌起义部队,在叶挺部队任军需主任。8月5日,他随起义部队南下。同年10月,起义部队在广东
潮汕地区遭敌围攻失败,他和一些同志潜入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久与组织取得了联系,10月下旬被派往
上海市,分配到党中央秘书处工作。1929年5月他参加中央第二期训练班学习,7月学习结业后担任党中央巡视员,为革命事业奔波于南京、
北平市(今北京)、
沈阳市、
营口市、
南昌市、
武汉市等地。
1930年7月,张炽在上海鲁班路发动工人罢工时被敌人逮捕。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也未暴露组织秘密。1931年2月,敌人以“同情共产党赤色分子”的罪名,判处他5年徒刑,关押在上海槽河监狱。后因该监狱因犯人多容纳不下,他被押解南京中央军人监狱。
1932年冬,经过党组织和家人的努力营救,有关当局已初步答应张炽保外就医。就在此时,
吕振羽张炽有联系的互济会被破坏。由于叛徒供出张炽等人与互济会的联系,张炽再次被提审。敌人使尽酷刑,继而又使用收买手段,都没能使他屈服。最后被判处死刑。1933年4月1日,张炽在
雨花台英勇就义,时年35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南京雨花台建立革命烈士纪念馆,馆中展有张炽烈士的事迹。1998年8月,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在
大连英雄纪念公园为张炽建立
塑像,彰表他为争取民族解放英勇战斗的革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