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民艺术学院
广东人民艺术学院
广东人民艺术学院是于1969年到1978年间存在的一所高等院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由广州美术学院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和星海音乐学院合并而成的综合学院。
1978年广东人民艺术学院撤销,原广州音乐专科学校部分复校复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今星海音乐学院),原广东舞蹈学校部分改建为广东舞蹈学校,原广州美术学院部分复校改建为广州美术学院。
历史
1969年,广州美术学院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和星海音乐学院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
1978年广东人民艺术学院撤销,广东人民艺术学院(原广州音乐专科学校部分复校复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今星海音乐学院),广东人民艺术学院(原广东舞蹈学校部分)改建为广东舞蹈学校,广东人民艺术学院(原广州美术学院部分)复校改建为广州美术学院。
分校
星海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校史
1958年更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
1965年与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艺术专科学校。
1969年与广州美术学院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
1978年与广州美术学院分立,复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
1981年6月升格为广州音乐学院
1985年12月,为纪念广东籍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校区
大学城校区(新校区):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沙河校区(老校区):天河区先烈东路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是广东省所属的高等美术学府。现拥有昌岗东路和广州市大学城两个校区,总面积约0.37平方千米,其中广州老校区占地约0.1平方千米,广州大学城新校区占地0.27平方千米。
发展史
1953年秋,华南文艺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的美术系、科合并后形成广州美术学院的前身中南美术专科学校,原校址在湖北武昌。
1958年,中南美专迁至广州。同年8月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
1969年,广州美术学院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
1978年2月恢复广州美术学院原有建制,开始向全国招收研究生。
1982年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全国首批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1986年开始招收继续教育学生。
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地区留学生。
1998年,由各设计系、专业组成设计分院,于2004年更名为"设计学院"。
1999年成立美术专业大专、本科程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2002年成立继续教育分院,于2004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2004年开始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2004年,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广州美术学院成为中小学美术教师培训基地。
校区
学院现有昌岗东路和广州大学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78,556平方米,形成"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
昌岗东路校区:用于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及同等学力研究生班和继续教育及附属中等教育事业。
大学城校区:以本科教育为主。
广东舞蹈学校 简介
广东舞蹈学校
广东舞蹈学校座落在珠江之畔、四季常青的千年古都——广州市,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学校建于1959年,直属广东省文化厅,是“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广东省首批国家级重点广州市艺术学校,获得“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基层文化先进集体”、广东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广东省教育厅“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始终不渝地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和海内外。全国招生及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近年来,提出了“育才为本,创业为先,团结为重,校风为鉴”的办学思路,施行“生本”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文化基础、职业能力、身心健康教育,注重艺术专业技能训练,努力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的新型舞蹈艺术人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高中级职称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72.2%,部分教师还具有双师型资格,他们基础扎实、专业理论水平较高、教学实践能力强。学校还长期聘请一些国内外著名的舞蹈教育家为客座教授。
学校发扬“敢为人先,求真务实”的精神。常设“中国舞”是广东省首批示范专业,在全国舞蹈比赛中获金、银、铜奖。在艺术学校中,开创了全国第一个现代舞专业,在法国国际现代舞舞蹈比赛中获得金奖;开设了东方舞专业,成功举办了第一届毕业晚会;国际标准舞教学水平始终保持全国前列,在英国世界国标标准舞锦标赛中获得亚军。开设中等专业学校六年制、五年制、四年制的中国舞、芭蕾舞交谊舞专业;大专二年制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教育、现代舞、东方舞、音乐舞蹈等专业。学校以学科的齐全和多样性在省内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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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历史
分校
星海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舞蹈学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