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信访局
沈阳市信访局
沈阳市信访局主要负责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定期分析形势,通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的信访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和督查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三)代表市委、市政府接待人民来访,受理人民来信和电话、网络投诉,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到省、来市上访和突发事件;直接查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五)征集群众意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书和建议。
(六)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信访稳
定风险排查评估;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实施监督,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八)负责市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对基层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十)协调指导对重要特殊上访群体的稳定工作和对上访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协调对信访人员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工作。
(十一)宣传党的政策,对来访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为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十二)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在职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三)负责驻市信访大厅人员和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十四)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五)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加强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内设机构
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在职教育和全市信访系统培训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办公车辆、值班等机关日常服务保障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节能、政务公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局内事项督查督办等工作。
综合研究法规处
负责综合分析、研究信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文字审核把关工作,制定信访工作法规性文件。及时反馈上级会议、文件、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信访工作信息的收集编发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群众来访市直接待处
负责涉及市直部门群众来访事项的接待受理,全部纳入网上信访渠道进行网上流转、网下办理,监督责任主体单位调处信访事项落实情况、信访事项办理进度和质量。负责指导相关市直部门信访业务建设,负责驻信访大厅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反映信访工作动态并定期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信访工作动态信息。
群众来访区县接待处
负责涉及区、县(市)群众来访事项的接待受理,全部纳入网上信访渠道进行网上流转、网下办理,监督责任主体单位调处信访事项落实情况、信访事项办理进度和质量。负责指导基层单位信访业务建设;及时反映基层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上访动态并开展调研工作;定期向基层通报群众来访情况;指导和协助基层办理上访案件;组织开展社区、村人民信访代理工作。
信访案件督查室
督促检查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审核案件的处理结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信访案件的处理,与法律服务机构联合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及时反馈案件处理结果,检查指导各地区和中省直部门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群众来信办理处
负责办理上级转送、交办和基层群众来信;负责群众来信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反映工作;负责办理中央、省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市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负责向有关地区、单位定期通报来信情况;指导基层和辖区内中省属单位的来信办理工作。组织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处
负责审阅、接受信访人员向本级政府提出的复查或复核申请;负责依据信访事项的性质,研究确定本级政府实施复查或复核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以本级政府名义向确定的部门送达复查或复核授权书(含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申请书);负责审核被授权部门作出的复查或复核意见;负责组织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论证、听证、审理认定。对基层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各级领导包案工作。负责重点疑难信访事项专项资金使用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争取信访救助配套资金,协调、解决重点个体信访事项。负责市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信访大数据管理处(网上投诉受理办公室)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外籍人士署真实姓名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事项;负责向有关区、县(市)和有权处理投诉事项的行政机关交办、督办投诉事项;负责直接或责成承办投诉事项的地区、部门向投诉人告知、回复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综合分析投诉事项及办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负责对基层投诉受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规划、建设、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协调上级并指导基层信访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设备、耗材采购、维修与管理。负责网上信访系统建设和技术管理及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更新管理和舆情监测。负责综合信访大数据分析、汇总和动态管理。负责信访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负责承接协调国家、省信访部门和市绩效考评工作等。
风险评估和排查处
负责对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矛盾纠纷信访风险排查预警,收集、梳理、报送群众越级上访预警信息。
紧急信访事项处置处
负责做好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和节点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做好省市党政机关和敏感地区群众聚集上访和个人滋事行为紧急情况的现场疏导和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接续工作。做好重点不稳定人员和群体的稳控工作,协调配合公安机关、政法部门对违法信访行为的信访人员依法处置。
驻京工作处
负责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予的驻京信访稳定工作任务,做好沈阳市进京的上访群众分流劝返等工作。 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沈阳市到敏感地区上访群众的现场处置工作。
参考资料
沈阳市信访局 2021年部门预算.沈阳市信访局.2022-08-04
政府机构.沈阳市信访局.2022-08-0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