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朴(1681-1763),字从先,号介山,原籍
扬州市,后随父迁至
天津市。他是清朝政治人物和桐城派文学家。1723年(清世宗
雍正元年),王又朴考中进士,被任命为
编修。后出任河东运同,两权盐运司。因事被劾,补任陕西
凤翔府通判。告病归乡后,1739年(
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四年)再次赴陕,担任
西安市同知、
汉中市通判。后调任江南,权泰州云判,庐州同知;又权知
池州市、
徽州等府。在各地任职期间,王又朴政绩显著,尤其在水利方面有深厚造诣。
王又朴(1681-1763)字从先,号介山。原籍
扬州市,六岁时随父迁居
天津市。少以古文受知于桐城方苞。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
进士,授编修。出为河东运同,两权盐运司。中以事被劾,补陕西凤翔府通判。告病归。清高宗乾隆四年(1739)再至陕,权西安同知、补汉中通判。后调江南,权泰州云判,庐州同知;又权知池州、徽州等府。所至皆有政声,尤明于水利。如于
无为州开临江运河、建坝、浚城河等。其始终锐行不避艰阻者,则为修建泰州场河纤堤一役。二十四年工完始回归乡里。又请于官,兴复三取书院,延师训课。晚年精于易学,所著有《
易翼述信》十二卷,《孟子读法》十四卷,附录一卷,《
史记七篇读法》二卷,《中庸读法》二卷,《大学读法》二卷,《诗礼堂古文》五卷,《诗》七卷,《杂著》二卷,《年谱》一卷,《河东盐法志》十二卷等。文名甚高,与
同里镇张垒有“二山”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