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亨
金朝归德府知府
张亨(1125—1202),字彦通,大兴漷阴(今北京通县南)人。登皇统六年进士第,调樊山丞,以廉干闻。授弘州军事判官,历巨鹿县宜川县令。他一生才识过人,处事机敏,熟悉为官之道,始终被上下称赞。
生平经历
幼时聪明好学,参加科考,从秀才到举人,再到贡士
皇统六年(1146),他年方21岁,便参加廷试,应对皇帝策考:成为进士并得到所赐府宅。不久,受命前往樊山县任县丞,佐助县令(知县)治县。此间,他清廉干练,政绩显著,升任弘州(今河北阳原县)军事判官,辅理一州军务,后接连调任巨鹿、宜州二县县令。
大定二年(1162),张亨补任尚书省令使,继任大理寺司直,因清正守职,屡有建树,又升任尚书省左司郎中,再升任户部侍郎,后调任吏部侍郎,辅佐尚书掌管全国官吏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要务,继而升调中都路都转运使,主持钱粮征收、转运、仓储和出纳,还掌管治安、巡察、监督官吏等大事。
后因中都路草场使邓汝霖盗窃战马饲草卖钱私吞事,失于举报弹劾,张亨被连累解职,且降一阶。
张亨被降职使用后,复被完颜雍重用,受任户部尚书。因他治政有方,又调任阳军(今曲沃县稷山县新绛县绛县翼城县垣曲县等县域)节度使
完颜璟明昌元年(1190),全国分置9路提刑司,主管各路所属州、县司法、刑狱和监察等事务,并兼管农业,朝廷很重视此职人选。章宗思量权衡后,即任命张亨为河东(今山西省)南、北路提刑使,兼劝农采访使(主管检举、弹劾所属州县官吏事)。此间,他深入调查访问,总结出辖内二使事务方面所存在之利害因素,理出13类事况上书给皇帝,章宗都高兴采用。他在任间,做事存大体,略苛细,监察御史认为他这样做过于宽松了事,上书请降免他。完颜璟偏听偏信,降调张亨到蔡州任防御使,主管一州军事。次年,又升任南京路转运使,复调任归德府知府,不久退休回家。
泰和二年(1202)张亨病逝,时年77岁。
人物评价
世宗问宰相张汝霖说:“御史中丞马惠迪与张亨这两人谁优秀?”回答说:“马惠迪虽然为人正直,但做事不机敏,张亨治理国家才能极高。”世宗感慨说:“像你父亲张浩那样,做事明敏,很少有人能达到,但遇事多因循守旧,事事遵从皇上意旨,若没有此等过失,那真是难得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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