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卫东,现为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凯原讲席教授、教育部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首批上海特聘专家,日本
神户学院大学名誉教授,
京都大学法学博士。曾在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曾经和正在担任的学术职务: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中心高级研究员、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学术委员、日本法社会学会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国际高等研究所企画委员、东京财团比较制度研究所研究员、法社会学世界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二十一世纪》(中国香港)执行编辑、《法社会学》(
日本)审查委员、《法社会学》(
意大利)学术编委、《法社会学杂志》(
英国)编委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法
社会学、比较法学、
亚洲宪法、审判制度、法律职业。
人物经历
季卫东,1957年出生于
南昌市。1983年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学日本,获
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就任
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1年至1992年期间为美国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6年升任教授,2009年接受“神户大学名誉教授”称号。自2008年9月起担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兼院长。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
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计算法学与AI伦理中心主任、日本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方向
社会兼职
曾任或现任的国际学术兼职有:社会学国际协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CSL)指定理事、日本国际民商事中心学术委员、关西民商事法研究会理事、日本法社会学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日本文科省 21世纪重点学科研究据点“
神户大学市场化社会动态法学研究中心”基础研究部门理论组负责人、日本国际高等研究所(IIAS)企画委员、东京财团比较制度研究所(VCASI)研究员等。除此之外,还曾经担任过《国际法社会学杂志》(
英国)的编 委,现任《法社会学》(
日本)审查委员、《法社会学》(
意大利)学术编委。
国内的兼职主要有: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北京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或客座教授,并担任《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学术编辑委员、《二十一世纪》执行编辑。
2017年12月26日下午,授聘为第六届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
《现代中国的法制变迁》(
东京∶日本评论社,2001年)
《宪政新论》(
北京市∶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增补本,2005年)
《中国审判的构图》(东京:有斐阁,2004年)
《正义思考的轨迹》(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7年)
《秩序与浑沌的临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
《现代中国法制变迁的多元景观》(单著,东京:日本评论社,即将出版)
《法治秩序的建构》(单著,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超近代的法--中国法律秩序的深层结构》(单著,京都:米内尔瓦书房,1999年)
《让正义遍及世界--法律教育、律师业务以及共同体》(合著,美国
佛蒙特州:阿什葛特有限出版公司,1999年)
《中国的人权与法》(合著,
东京:明石书店,1998年)
《多维的法文化》(合著,京都:晃洋书房,1998年)
《最新教科书·现代中国》(合著,东京:柏书房,1998年)
《何谓亚洲价值》(合著,东京:TBS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研究开国》(合著,东京:
富士通株式会社书籍社,1997年)
《现代中国的人权保障》(合著,东京:信山社,1996年)
《亚洲法的环境》(合著,东京:
成文堂,1994年)
《现代法社会学入门》(合著,京都:法律文化社,1994年)
《当代法学名著译丛》(合编,已经刊行9卷,
北京市: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
《非西方各国的法社会学》(合著,
西班牙欧尼阿:法社会学国际研究所,1993年)
《中国的开发与法》(合著,
东京:亚洲经济研究所,1992年)
。。。。。。
主要论文
1《系统论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应 用及其局限》(1987年第1期)
2《法律程序的意义》(1993年第1期)
3《法律职业的定位——日本改造权力结构的实践》(1994年第2期)
4《面 向二十一世纪的法与社会》(1996年第3期)
5《合宪性审查与司法权的强化》(2002年第2期)
6《司法独立与程序的价值》(英文版2002年第2 期)
二、其他论文
1."从边缘到中心:二十世纪
美国的“法与社会”研究运动",《
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2期(总第4期),2000年。
2."主权的双重结构--重新认识中国与世界的互动关系"《二十一世纪》(中国香港)2000年2月号
3."作为物语的物权--二十世纪中国的财产法的变迁"《神户法学杂志》(
日本)第49卷 第3·4号(即将刊行)
4."现代、超现代(hyper-modern)以及复杂的中国法--解读历史画卷中的隐秘"《创文》(日本)1999年12月号
5."亚洲价值与道义外交"《世界》(日本)1999年10月号
6."中国宪法改革的途径与财产权问题"《当代中国研究》(
美国)第66号(1999年)
7."东亚地区的过剩防卫循环圈与话语的作用"《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共同研究资料丛刊》第1号(1998年)
8."中国:通过法治迈向民主"《
战略与管理》1998年8月号
9."宪政的复权"《二十一世纪》(中国香港)1998年6月号
10."中国共产党与民主中国的建设"《世界》1997年11月号
11."宪法的妥协性--对联邦主义及社会整合的一点看法"《当代中国研究》第55号(1996年)
12."关系网络中的权力与人民",Law and Society Review(
美国)第29卷第3号
13."中国审判中的实证规范与个人意思"《神户法学杂志》第48卷第1号
14."相互性的法及其执行--中国民商事制度建设的理论问题"《神户法学杂志》第46卷第4号
15."中国市场秩序中的关系与法律"《比较法学》(
日本)第30卷第2号
16."中国人的“厌讼”与“健讼”"《大阪经济法律大学法学研究所纪要》(日本)第18号
17."中国的法律专业主义与国际经济法务"《法社会学杂志》(
意大利)1993年第2期
19."涉外实务的法律继受机制(1)-(3)"《民商法杂志》(日本)第105卷第5号、第106卷第1号、第3号
20."调解制度的法律发展机制(1)-(3)"《民商法杂志》第102卷第6号、第103卷第1号、第2号
21."法律试行的法律反思机制(1)-(3)"《民商法杂志》第101卷第2号、第3号、第4号
22."中国法文化的变迁及其内在矛盾"《法理论》(
德国)第12卷
23."法社会学在中国--概观与展望"《法与社会评论》第23卷第5号,外多篇
承担课题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招标项目、编号10AFX003、2010-2012年);
依法治国总体战略研究课题(
中国法学会发布的省部级课题、2010-2011年);
亚洲法制建设支援共同研究(
日本日本文部科学省研究项目(A)(一般)共同研究项目、2008-2010年)等。
人物报道
金秋九月,一个名为“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09年新生开学典礼致辞”的帖子,在各大学的论坛上广为流传,吸引了许多大学生,尤其是法学学生的关注。
——凯原法学院的宗旨并不是仅仅培养一群工匠,或者为工商社会的律师打造一批金饭碗,而是要培养出一代伟大的法律家。
——我们选出了三位杰出校友作为本院全体师生的楷模,他们是南洋特班的主任
蔡元培、学生黄炎培以及曾经在我校任教的法律界第一人
王宠惠,分别代表“
五四运动”对赛先生、德先生以及罗先生的呼唤,代表尚未完成的国家现代化工程项目的三个基本维度,即:科学、民主以及法治。
——在“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下一个历史轮回中,你们注定要担当承先启后的重任。但愿你们不要虚掷今后的数年光阴,辜负国家——国与家的前辈——的殷切期待。但愿在下一个普天同庆的时候,在六十年之后,你们还能够重新聚集在这里,盘点中国的法律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学、民主以及法治方面的辉煌成就。
这些充满了激情与理想的语言唤醒了年轻人的梦想,他们在帖子后面留言,其中有感叹,有羡慕,有期盼,也有对文章作者——季卫东的钦佩和敬仰。近年来,海外学人纷纷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国内,一些已经在海外学有所成的知名学者甚至放弃海外教席回国,季卫东教授就是其中的一员。2008年,季卫东辞别任教近20年的日本
神户大学法学院,走进上海交通大学,担任该校法学院院长。这成为2008年中国法学界的一大新闻,甚至有法学人士预言“中国的法学重心南移”。但是在法学界以外,季卫东的名字少为人知。
1957年季卫东出生于江西
南昌市。和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高中毕业后季卫东到农村插队下乡。他在江西
乐平市临港公社度过了四年光阴,“下乡以前我对农村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到农村以后,感受到农民非常质朴,也很同情他们的某些遭遇。”所以,1979年参加高考时,季卫东第一志愿报考的是
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志愿是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这些选择无疑都来自下乡的人生体验,因为在季卫东看来,“新闻和法律正好反映了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的两个重要方向”。
1979年的秋天,季卫东以全省文科状元的成绩走进了北京大学,成为法律系的学生。那个年代的大学生生活很朴素,但求知欲极旺盛。当时法律专业的书籍还很有限。
商务印书馆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中关于政治和法律的著作在校内新华书店极其抢手,饭后到书店转一圈就几乎成为季卫东的必修课。他笑称,“盗版台湾书籍对迅速缩短法学领域的知识时差还是功不可没的”。
1983年,留学美国的机会出现在大学毕业的季卫东面前。但是一直处于蜜月期的中美关系突然遭遇了一股“寒流”,于是季卫东被改派到
日本。在日本六年,季卫东潜心学习,最终获得了
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此时,八十年代刚刚结束。季卫东对八十年代的个人记忆的句点,竟然是他的大学同学
海子在
山海关区卧轨自杀。海子在接到北大法理专业研究生落榜通知后,曾跟季卫东在未名湖畔漫步谈心。回首往事,恍若隔世。季卫东不明白,这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为什么以那么惨烈的方式告别人世?
诗人海子选择离开,季卫东则开始了另一条道路。
近代以来,作为东亚第一个实现现代化的国家,
日本至少两次成为中国学习的榜样,第一次是清末民初,大量知识分子聚集在富士山下;第二次是
改革开放后,大量留学生再次东渡求学。日本在走向民主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不断吸收西方的法律制度,成为世界法律知识的百货店。季卫东非常庆幸自己有如此良好的学习环境。
季卫东发现,日本和中国的法学区别很大,但是也有相通的地方。两国都受到了
德国法系的影响,在传统文化也多有相似性,只是日本在学习西方制度方面有很多的变通甚至创造。他领悟到,一个非西方社会可以灵活有效地使用西方的制度。
1990年,季卫东就任
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六年后他升任教授。20世纪90年代是他学术上的黄金时期,学术论文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著作接连出版,专著《超近代的法》获得日本法社会学会首届优秀著作嘉奖,产生了广泛的思想影响。他的著作被广泛引用,他本人也活跃国际学术会议上,成为一位著名的法学家。同时它接连在国内顶级社会科学刊物《
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成为国内法学界在该刊发表论文最多的学者。他的研究成果推动了国内一些重大学术问题以及制度实践的启动与展开,例如1993年发表的 《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引起了国内法学界的关注。后来“程序应当成为中国今后法制建设乃至社会发展的一个真正的焦点”上升为中国知识界的普遍共识。
从2001年夏天起,季卫东开始在国内媒体发表非学术的文章。他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没有高张主义的旗帜,季卫东说:“如果缺乏细致的推敲以及制度化作业跟进,主义之争不是流于意气用事,就是陷入玄谈游戏。”所以,他特别强调公正程序和论争规则,他坚持认为,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围绕“主义”的争论才有可能真正形成政治共识。季卫东给《
财经》等杂志专栏撰写的文章通俗而隽永,他对现实公共问题发表的见解理性而沉静,但是沉重的现实有时又让他的笔端凝聚着沉痛和悲愤。
参考资料
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