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权(1900-1928),原名家勋,字蜀杰,后改为恕洁,出生于
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原
沿滩区)。他是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成员,也是自贡市农民革命运动的重要先驱之一。李仲权曾在家乡创办学校,传播知识,培养人才,并积极参与农民运动。1928年3月19日,他在宜宾大观楼前英勇就义,享年27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追认他为烈士,并对他的事迹进行了广泛的纪念活动。
李仲权的父亲
朱镜我是一位博学多才且乐于助人的人士,毕业于四川法政学堂,并在吴玉章的介绍下参加了同盟会,致力于民主革命事业。晚年回到家乡居住。受父亲的影响,李仲权从小就立志报效祖国和人民。面对国内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和国际压力,他积极寻求拯救国家和人民的道路,广泛阅读进步书籍。1924年,
孙中山提出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政策给了他启示,他认为培育地方人才是改变社会的根本方法。1926年春天,他在家乡八弓丘
川主庙内创立了一所“公民常识小学”,旨在通过教育提高民众意识。在他的指导下,学生们开始了解并支持农民运动。同年下半年,李仲权在中国共产党党员
郑佑之的帮助下,认识到只有共产党才能真正拯救中国。随后,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很快担任了党支部书记。他还领导了一场反对预征粮税的斗争,迫使
宜宾市唐县长撤退。1927年春季,李仲权协助上级党组织在双石镇建立了宜宾东区的第一个农民协会。1928年初,当宜宾政府试图征收烟草和印花税时,他又组织了大规模的抵制行动。由于中共宜宾县委书记郑佑之的身份暴露,上级党组织决定让他转移到其他地区工作,而李仲权则接替了他的职位。不幸的是,李仲权在宜宾被逮捕,并在两天后被处决。他在刑场上慷慨激昂地谴责
中国国民党和军阀的暴行,并呼吁人们支持共产党。最终,他平静地接受了死亡的命运。
为了纪念李仲权这位农民运动的杰出领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自贡市政府追授他为烈士,并将
双石镇更名为
仲权镇。此外,还在仲权镇政府所在地建造了纪念碑,供人们缅怀。仲权镇还保存着李仲权的故居,作为历史遗迹供参观者瞻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