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1月设置的一个部门。
1949年11月1日在原
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及中央商业处的基础上设置,并于次日正式成立。中央商业处是为筹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而设置的临时机构,自1949年9月3日成立至同年11月1日结束。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将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及中央商业处两个单位的人员,资财全部接收,并同时启用该部印信。
从1950年2月开始,在原有各大行政区和省、自治区、市一级贸易公司和没收的官僚资本主义商业的基础上,先后建立了
中盐集团、粮食、油脂、百货、花纱布、煤建、土产、石油、工业器材、畜产、矿产、进口、进出口等13个专业公司,其中畜产公司由原皮毛、猪鬃、蛋品等三个公司合并而成。这13个专业公司,在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别经营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各个专业总公司根据其具体业务需要,在省、专区、市、县分别设立各级分支机构,由各全国总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统一核算。
1950年7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后,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并在地方建立各级联社,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形成一个独立的组织系统,成为国营商业的得力助手和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建国后国内外贸易的逐步发展,1952年8月7日,为了加强商业工作和使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更好地为即将开始的第一个五年
计划经济建设服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撤销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分别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8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的第二项,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于1952年9月3日正式撤销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
叶季壮(1893年-1967年6月27日)原名叶年,字耀周。叶季壮出生于中国
新兴县,他的母亲在他出生时就死了。叶季壮在
广州市受到法学教育,1914年毕业
于广东公立法政学堂。此后以实习法官、教师和记者为业。
1925年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四一二事变后他逃亡澳门、
上海市和
香港特别行政区。1929年12月组织
百色起义。他的部队到达井岗山后他主要负责后勤工作。在
长征的过程中,他的主要任务也是保障供给,到达
延安市后他负责财政和物资。1945年9月他被授
中将军衔。共产党开始在东北接受
苏联军队的物资时,他被派往关外负责经济和建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贸易部和外贸部部长。文化大革命中叶季壮被作为“走资派”而遭到批斗。1967年6月27日逝世于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