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朝鲜语:헌법재판소,英语:Constitutional Court of Korea),是根据修改后的韩国宪法设立的司法机构。院长的地位与大法院院长、国务总理等平级。韩国宪法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建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韩国宪法法院现任院长为李钟硕(이종석)。
韩国宪法法院拥有裁定对总统、总理和法官的弹劾,决定解散政党,审查立法与宪法的一致性,解决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或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纠纷以及裁定有关宪法的申诉等5个方面的司法权。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任期6年,可以连任。
1988年9月1日,韩国宪法法院成立;赵圭光(조규광)任第一任宪法法院院长。1993年6月11日,搬迁在斋洞的大楼;2007年11月9日,韩国宪法法院举行第五次亚洲法官会议。2012年5月20日至24日亚洲宪法法院联盟成立大会召开;2016年8月10日,亚洲宪法法院联合研究事务局申办成功;2017年1月2日,亚洲宪法法院联合研究秘书处成立;同年3月10日,宪法法院裁定总统弹劾案成立,
朴槿惠被即时罢免。2020年6月22日,韩国宪法法院分馆开馆。2024年2月28日,韩国宪法法院裁定孕妇可随时鉴定胎儿性别。
历史沿革
1988年9月1日,韩国宪法法院成立;同年9月19日,赵圭光(조규광)任第一任宪法法院院长。1989年1月25日,第一次违宪判决宣判,规定禁止对国家进行临时执行宣判的特例法违宪;1991年11月30日,韩国宪法法院修改宪法,设置3名非常任法官;1993年6月11日,搬迁在斋洞的大楼;1998年9月1日,韩国宪法法院举行成立10周年纪念仪式。2007年11月9日,韩国宪法法院举行第五次亚洲法官会议。
2008年8月31日,韩国宪法法院举行成立20周年纪念仪式;同年9月1日至4日,世界宪法法院院长会议召开;2011年1月10日,宪法裁判研究院开院;同年1月18日,申办第三届世界宪法审判会议;2012年5月20日至24日亚洲宪法法院联盟成立大会召开;同年12月12日,宪法裁判研究院举行第一届国际学术研讨会;2013年9月2日,韩国宪法法院举行成立25周年纪念仪式;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日,世界宪法裁判会召开第三次大会;2016年8月10日,亚洲宪法法院联合研究事务局申办成功;2017年1月2日,亚洲宪法法院联合研究秘书处成立;同年2月1日,韩国宪法法院的8名宪法法官1日投票选举代院长,女宪法法官李贞美当选,李贞美将接替刚卸任的朴汉彻院长指挥总统弹劾案的审理。同年3月10日,宪法法院裁定总统弹劾案成立,朴槿惠被即时罢免,她也成为韩国历史上首位被罢免的总统。2018年9月2日至5日,韩国宪法法院举行纪念成立30周年国际会议,同年8月31日,韩国宪法法院成立30周年纪念仪式;2020年6月22日,韩国宪法法院分馆开馆;2023年9月1日,韩国宪法法院成立35周年纪念仪式。
2024年2月28日,韩国宪法法院裁定孕妇可随时鉴定胎儿性别,禁止医务人员在妊娠32周前向孕妇或其家属告知胎儿性别的现行《医疗法》第20条第2项违宪,判决即刻生效。孕妇无论怀孕周数都可随时鉴定胎儿性别。
主要职责
韩国宪法法院是根据修改后的韩国宪法设立的司法机构。院长的地位与大法院院长、国务总理等平级。韩国宪法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建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韩国宪法法院拥有裁定对总统、总理和法官的弹劾,决定解散政党,审查立法与宪法的一致性,解决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或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纠纷以及裁定有关宪法的申诉等5个方面的司法权。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任期6年,可以连任。
组织架构
院长
以上数据来源于(截止于2024年2月29日)
法官
以上数据来源于(截止于2024年2月29日)
事务处
以上数据来源于(截止于2024年2月29日)
法庭
第一指定法庭:李钟硕、文炯培、郑正美组成。第二指定法庭:李恩爱、金基英、金亨都组成。第三指定法庭:李英珍、李美善、郑亨植组成。(截止于2024年2月29日)
宪法研究官(补)
宪法研究官(补)接受宪法法院院长的命令,从事案件审理及审判相关的调查研究。宪法研究官(补)由宪法法院院长在法官、检察官或具有律师资格的人中通过法官会议的表决聘用。宪法研究官由特定职国家公务员担任,宪法研究官报由法定公务员担任。此外,宪法法院院长为了让法院或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担任宪法研究官,可以向宪法法院提出派遣工作的要求。
宪法研究委员会
宪法研究委员从事案件审理及审判相关的专门调查研究。宪法研究委员一般在各领域大学教授中,在3年以内的范围内定期任命。宪法研究委员是相当于2级或3级的特别职公务员或根据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6条第5项的
任期制公务员。
宪法研究院
宪法研究院从事宪法审判的外国立法例调查研究。宪法研究院从获得公法领域博士学位的人等中招聘,作为专业任期提供事务员。
新闻官室
负责宪法裁判所公报相关的事务及宣传政策的企划及运营。
宣传官室
负责通过报道资料、网站等向国民广泛宣传宪法裁判所的主要事件及活动,并制作各种宣传物及运营参观项目等。
宪法裁判所
企划行政科
建立基本运营及各种工作计划和规则、内部规定、指南的制定、修改和管理、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研究员内有关公务员人事事务、保安机构、紧急计划及管理研究院信息资料室管理,研究报告出版及分发、学生、教育管理及管理等整个教育及研究员有关事项事前和事后负责。
研究教授部
制图研究组
研究建立基本计划及开发研究课题、宪法及宪法法院关于制度的中长期研究,统一准备研究宪法,对宪法法院的判例的分析及改善方案相关研究(制度),宪法及宪法法院关于国内研究动向调查、分析、研究成果的评价及研究员年度制作、总管举行学术大会等国内外交流合作等业务负责。
基本权利研究组
主要负责基本权和国民的义务、与宪法事项相关的国内外理论和判例研究、主要宪法争论点的调查和研究、宪法审判的审查标准的研究和开发、对宪法法院判例的分析和改善方案的研究(与基本权相关)等业务。
比较宪法研究小组
外国宪法审判机关的事件动向及运营实态调查、分析、宪法法院和相关的国际及各国的立法,例如调查、分析、新的宪法关于争论焦点的国际动向,海外关于宪法法院的统计的编制、分析,收集关于宪法法院的海外论文,关于宪法及宪法法院制度的法律比较研究、比较宪法研究为负责与外国交流合作业务。
教育组
建立教育计划及교육일정管理、制作讲义教材及教育技术研究、开发、宪法研究官及事务处公务员教育,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团体公务员教育,国内法学专科原生业务研修,外国司法机关职员及外国法学院学生实务培训、进修及国选律师职务代理人教育,시민헌법有关教育、考试等的对外机构合作等业务负责。
企划调整室
企划财政局
财政企划科
主要工作计划的树立、宪法裁判所中长期发展计划的树立及实行、
OD课题的发掘和推进及行政事务制度的改善、法官会议相关业务、提案制度的运营、预算的编制、分配及结算、国会相关业务等。
评估监察科
负责监察,公职伦理,防止腐败工作,主要工作计划的评价工作及非营利法人相关工作。
法制科
负责法令制和修订业务的总管、法令的调查、法规集的编和发行、法令质疑的回信的总管、政策研究劳务、支援研究活动、宪法和宪法审判制度的发展、委员会的管理业务。
国际合作局
国际科
宪法法院院长等主要公司的国外访问、国际化研修和国外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国际会议关于申办、举办关于计划的制定、实施,海外外宾访问管理,签订mou等外国法庭与国际交流合作,关于宪法法院的国际机构合作,开展相关业务。
aacc支援科
亚洲联合和宪法法院有关的交流合作事项,亚洲联合研究事务局运营计划建立宪法法院、宪法法院试行,亚洲地区的相关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管理、亚洲联合研究宪法法院事务局国内、外派遣者负责支援的等人力、物力支援业务。
裁判支援室
裁判支援总管科
裁判相关业务总管、国会修改相关法令第、等制度改善,裁判业务体系的改善、调整,宪法法院实务提纲编写及出版,宪法裁判所决定的事后管理、档案保存及管理,行政审判制度的运营,宪法法院和宪法法院对公务员的诉讼,宪法法院常设展览馆负责运营业务。
审判民愿科
负责审判案件及文件的接收、寄存及审判费用相关业务、信访事务处理、引导旁听者及审判过程的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的运营、裁判记录的阅览和复制、审判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明院的发放、个人信息阅览等业务。
审判事务科
负责审判案件的分配辅助,审判案件相关文件的制作和保管,审判案件送达相关工作,审判案件统计工作。
审判情报局
负责支援宪法法院受理的各种审判事件相关业务、收集、发行、管理宪法法院资料等、信息化事业、信息保护业务。
资料编纂系
负责发行宪法法院公报、宪法法院小判例集、宪法法院决定解说集等各种小册子和资料等业务。
信息化企划科
负责信息化业务的总管和调整、为实现电子宪法审判的审判业务信息化、行政业务及网站等各种信息系统的构建和开发及运营、信息化业务的对外合作、信息化审议委员会的运营等业务。
情报保护科
负责信息保护及个人信息保护基本计划的树立和实行,信息保护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法令制度的改善,侵害事故应对及管制运营等网络安全中心的运营,信息保护系统的构筑及运营等业务。
行政管理局
负责大楼保安及物品购买、采购、会计结算、礼宾及活动、人事业务和大楼的新建、扩建及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业务。
总务科
负责大楼保安、文件的分类及收发、资金的运用及会计结算、物品购买及采购、礼仪及活动、工作岗位协议会的运营和支援、部门间协作及成员间交流的活性化、与国民沟通相关计划的树立和施行等业务。
人事科
负责公务员的聘用、服务、惩戒、苦衷处理等人事业务、公务员的工作成绩评定及奖金的支付等成果管理相关事项、公务员的赏训、惩戒等相关事项、职员教育培训、组织及定员管理业务。
大厦管理科
新建、扩建、改建及办公楼的供需,办公楼和公馆设施的维护、维修及管理,国有财产的取得、处理、管理及结算、机械、电气、
通信设备的运营及管理、土木及园林设施维持管理大楼设施负责关于水的安全管理的业务。
图书审议官
负责宪法裁判所图书馆的运营及海外资料调查等业务。
图书情报科
负责宪法法院图书馆的运营和企划、宪法法院图书及判例审议委员会的运营、图书馆间的交流和合作、电子图书馆的运营等业务。
资料调查科
负责海外资料调查和翻译、国内资料调查、调查和翻译资料的系统管理、宪法审判资料的先发制人的支援等业务。
象征介绍
徽章
韩国宪法法院徽章,整体形状是我国象征木槿花的外形,通过中央公平光线扩散的样子象征着保护国民自由和基本权利的宪法法院的样子中间圆圈的白色是“平等”,木槿花花瓣的紫色是以国民的“信任”为基础的。表示宪法法院决定的“权威”。
象征图案
韩国宪法法院象征图案,柱子通过捍卫宪法,坚定地捍卫国家根本,坚定地拥护国家的宪法法院的形象。用基石和柱子的样子表现。通过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实现真正民主的宪法法院的形象。用光线扩散的敞开的门的样子表现。
宣传资料
书籍刊物
以上数据来源于(截止于2024年2月29日)
影像资料
以上数据来源于(截止于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