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珍吾(1901—1969),海南文昌人,早年随兄往南洋办学,曾任
吉隆坡华侨平民学校教员,宁宜埠华侨公立学校校长。1922年12月由
中国国民党南洋
马六甲市埠支部长
沈鸿柏介绍加入国民党,曾任
雪兰莪州国民党分部副部长。1923年任粤军总司令部
鱼雷局军需长。 1924年考入
黄埔军校第一期,参加黄埔军校孙文主义学会话动。后任黄埔军校第二期学员队区队长、校长办公室
少校侍从副官。1926年起任
国民革命军第一军二十师五十九团一营营长、
中校副团长,第十八师政治部
上校主任。1929年任黄埔军校政治部
少将主任、代
教育长。
1937年
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军事委员会别动队少将副总队长,
福建省保安处
中将处长兼保安副司令,福建剿匪司令官。1945年3月当选
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三青团第一、二届中央干事会干事,同年底任
青年军副军长。1946年任广州行辕中将新闻处长。1948年任
国民大会筹委会警卫处副处长,首都警察厅厅长兼防空副司令。1949年赴
台湾省,历任
宪兵司令,台北卫戍司令官,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中将参军。 1962年退役,任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国策顾问”,“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国民党第八、九届中央评议委员。1969年10月5日在台湾病逝。
黄珍吾(1901—1969),海南文昌人,1915年毕业于县立民治高等学堂。1922年在马来亚任
马六甲华文学校校长兼
吉隆坡《益群报》社驻马六甲记者。同年加入回粤参加讨伐
陈炯明。1923年任粤军
鱼雷局军需长。1924年入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步科学习,为"孙文主义学会"主要成员。毕业后参加
国民革命军东征讨伐陈炯明的战斗,在惠州战役中任第四团第一营代理营长。北伐战争期间,历任步兵团长、
宪兵团长、师政治部主任、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七期政治部主任兼代理教育长。1930年辞职到南京任黄埔同学会秘书长。1931年转任宪兵第一团团长,嗣因牵涉国际间谍案,被判刑十年。1933年获假释,任复兴社组训处处长,继任总书记。1934年赴
兰州市任新编第一军政治部主任兼西北日报社社长。1937年奉派美考察。
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国,曾任军事委员会别动总队代理副总队长、
福建省保安处处长、警官训练所所长、闽海守备指挥官、青年军第二零八师师长等职。1945年3月8日任
少将。
日本投降后,任
青年军副军长、广州行营新闻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整编第二十三军军长等职。1948年3月26日任
国民大会筹委会警卫处副处长。同时被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
广东省代表。同年7月20日任内政部首都警察厅厅长兼首都卫戍副司令。不久任福建绥靖公署副主任兼
宪兵东南地区宪兵指挥官。1949年去
台湾省,任"东南地区"宪兵指挥官,次年任宪兵司令。1954年任台北卫戍司令官。1959年任
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
中将参军。1962年退役。转任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国策顾问”。曾任
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革命行动委员会"委员,第九、十届中央评议委员兼"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1969年11月5日,病故于
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