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尔马斯岛又称米昂歌斯岛,位于
菲律宾棉兰老岛与荷兰属地东印度群岛(
印度尼西亚群岛)的纳萨岛之间。面积不足2平方英里。西班牙人于16世纪最早发现了该岛,但没有对它实行有效统治,也没有行使主权的表现。而
荷兰的
英国东印度公司从17世纪就开始了与该岛的人往来,并从1700年起把该岛变成它的殖民地--东印度群岛的组成部分,而且一直对它实行有效控制。
帕尔马斯岛占据了
加那利群岛的东北部,是群岛中的一个,同时也是最大的一个。由于面积广大,帕尔马斯还有“小大陆”之称,在加纳利群岛,帕尔马斯也是惟一一个需要用汽车代步的岛屿。帕尔马斯拥有70万居民,是加纳利群岛也是帕尔马斯省(这个省包括加纳利、FUERTEVENTURA和LANZAROTE三个大岛以及周围
小岛。)的首府。这里的天然港口是
西班牙的第二大港,中国也有企业在这里设置了办事机构。
虽然是隶属于西班牙,但这里实际上离西班牙本土很远,两地之间有着超过1000公里的距离。而靠得更近的却是
西北非的
摩洛哥,摩洛哥也把这里当作各种庆典和投资的最佳选择。注意,这里还是非洲、
欧洲和美洲三大洲交流众多的一个特殊地带呢。
由于一年四季都是阳光灿烂,天气基本上恒温在20度上下,这里吸引了来自整个欧洲的游人。据宾馆服务人员介绍,在这些游人当中,以
西班牙、
德国、
法国和葡萄牙人为主。同时,这里也是许多足球队冬训的不二选择,由于气候宜人,没有欧洲大陆的严寒,有的只是阳光和湿润,使得这里成了球员们向往的天堂。当然了,语言还是
西班牙语的天下,
英语都不推广,至于
法语或
德语就更是小语种了。
让帕尔马斯出名的是旅游业。这有很多著名的建筑和博物馆,比如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旧居,尽管我们不知道哥伦布本人是否真的在那里居住过,不过据说哥伦布四次前往
南美洲的探险中,有3次是在
拉斯帕尔马斯市筹备出发的。这些建筑大多位于岛城南部的VEGUETA和TRIANA,那里是帕尔马斯文明的起源。从那里开始,绵延着3公里长的海岸线,和北部的一座沙丘相连。岛上有八大景点:摩根游艇码头、波多黎哥旅游山庄、拉斯帕尔马斯海滩灯塔、17公里海滩、沙漠海滨裸体浴场、欧洲旅馆城、英国海滩以及
大西洋海滨的沙漠。每一处都令人神往。
主要的酒店和商店当然也集中在这里。店铺无论规模还是档次,都俨然有一种大城市的风范。随处的
棕榈和尼斯、
摩纳哥这样的
地中海明珠颇有异曲同工的感觉,让人感觉舒畅。数不清的餐馆和酒吧是帕尔马斯的一大特色,从最贵族到最便宜,档次和风味之全可以满足所有层次的需要。世界各地的菜点,这里几乎都可以品尝得到!在离国奥驻地三五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中国大酒楼,虽然离开中国才只有两天,但是这个镶金的招牌还是成了所有队员们的盼望,这是任何其他美味都无法匹敌的诱惑。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走在帕尔马斯的大街上会给你一种梦幻般的非真实感。加上
圣诞节的灯火辉煌,在宜人的海风下漫步,就更让人流连忘返了。有趣的是,这里的游人以年老者居多,常常还是成双成对的老人,让你突然之间想起世界上还有爱情存在。
对于记者来说,最大的感受却是从冬天来到了夏天。5日中午在巴黎上飞机的时候还穿着大衣,在这里,即使你穿着一件羊毛衫都会让人另眼相待。的确,在穿着
泳装或者打扮悠闲的游客当中,我们的确有点另类。问题在于,在这个度假的圣地,我们甚至还没来得及想到假期。
1898年,
美国和
西班牙战争结束后,两国于同年12月10日签订了(巴黎和约)。依该约规定,西班牙将其殖民地
菲律宾包括帖尔玛斯岛在内的领土割让给美国。1906年,美国驻
棉兰老岛一个军官到该岛旅游参观时发现此岛被
荷兰占领着,悬挂着
荷兰国旗。美国随后便向荷兰提出交涉,认为西班牙因最先发现了该岛而取得对它的所有权,而美国作为西班牙的"继承者",亦应享有该岛的主权。荷兰认为它是该岛的合法统治者,它对该岛的主权是通过和平的和有效的占领而取得。双方为该岛的主权发生了争端。虽经谈判也未得到解决。后经协商于1925年1月23日达成仲裁协议,决定将该岛的归属问题提交海牙常设仲裁院裁决。并共同选定了
瑞士法学家马克斯·休伯法官为本案的独任仲裁员。
1928年4月4日,休伯法官对本案作出裁决,裁定
荷兰具有对帕尔玛斯岛的主权,这种主权应予确认。西斑牙不具有该岛的主权。
美国对帕尔玛斯岛的权利主张源于《巴黎和约》关于该岛的割让条款,但美国作为
西班牙权利的继承国不能根据该和约取得比西班牙在1898年拥有的更多权利。由于酉班牙在1898年时对帕尔玛斯岛没有领土主权,所以美国不能继承这种权利。
休伯法官认为西班牙虽然于16世纪首先发现了帕尔玛斯岛,但按19世纪以来的
国际法,国家对无主土地的单纯发现只能产生一种初步的权利,或是一种不完全的权利。要取得对无主地的主权,必须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通过对该土地的有效占领来完成,即具有明确的行使权力的形式,此形式足以证明在任何争端发生时它一直保持着所有权。
西班牙的开拓者虽于16世纪发现了帕尔玛斯岛,但西班牙没有对它实行有效占领,也没有行使主权的愿望,它虽曾于1666年明示保留对该地区的主权,但以后该岛被
荷兰占领。早在1677年以前就有很多当地人与
荷兰东印度公司往来,荷兰通过协定确立了在
印度尼西亚地区的宗主权。自1700年以来帕尔玛斯岛成了荷属东印度群岛的组成部分。至少荷兰从此时起就开始持续统治着该岛,直到1906年争议发生时。西班牙对荷兰在该岛的统治从未提出过反对,也未采取过任何行动。这说明荷兰的统治是正常的。并且到1906年荷兰已在该岛数次表现了国权力,尽管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权力的表现是连续的,但任何国家权力都不是每时每刻及于它的每一部分土地。考虑到帕尔玛斯岛是一个仅有土著人居住的边远的孤岛,故
荷兰的行为已表现了它的主权,特别是19世纪中叶以后它对该岛的实际主权表现得是很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