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
法定代表人朱思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湖北十堰
农村商业银行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该行开业的同时,十堰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该行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思爽,法定地址为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15号武当国际园A座。
核准该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
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
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
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5年2月12日十堰农商银行各项存款率先突破500亿元后,3月23日,十堰农商银行各项贷款又在全市各家银行机构中率先突破300亿元大关。湖北十堰农商行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5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