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司一职最早出现在
日本的奈良时代(公元710年至794年),这是日本律令制确立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日本的地方行政组织被划分为畿内、七道等多个区域,其中包括6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司是由中央政府派遣的官员,负责管理各个“国”的事务。尽管名为“国”,但实际上它们只是接受中央政府管辖的地方行政单位。国司的职位包括守、介、椽、目四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的职权。此外,还有一些特定地区的长官,如
太宰府市和
摄津国职,拥有特殊的权力。国司及其下属官员均由中央任命,任期一般为4至6年。
进入战国时期,国司的地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此时,国司名义上仍是各国的地方官,但在实际权力方面已不再具备实质性的影响力。随着地方势力的崛起,
幕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许多原本由幕府委派的地方官如守护、守护代、管领等,其权力也日益式微。在这种情况下,被称为“战国大名”的地方势力开始掌控地方政权,而国司则更多地成为一个荣誉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