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愿(1136年~1184年),字端良,号存斋,徽州歙县呈坎人。
南宋大臣。南宋吏部尚书、龙图阁学士
罗汝楫第五子。荫补
承务郎,历任
鄱阳县知县、
赣州市通判、
鄂州市知事等,卒于任上,人称罗鄂州。其人博学好,长于考证,文章精炼醇雅,有
秦汉文言文之风,曾为
朱熹称重。
罗愿为罗汝第五子。参加科举不第,以“荫补”承务郎入朝。(据《
新安志》记载,罗愿在
乾道二年(1166年)登进士第,但《
宋史》和《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中均无记载。)历任
黎川县监税、景德镇监税、台州崇道观祠禄官、赣州通判,后知鄂州,有治绩,以父故(父亲诬陷过
岳飞),不敢入
汤阴岳飞庙。一日,自念吾政善,姑往祠之,甫拜,卒于像前。人疑飞之憾不释云。
罗愿所撰《新安志》10卷,成书于
南宋淳熙二年(1175年),是全国现存33种宋代志书之一,是安徽仅存的一部宋代志书。该体例完备,章法严密,舍取并合随主旨而定,尤详物产,并提出编方志要注重民生,为后世学者重视,是方志史上享有盛誉的名志。
明朝《
永乐大典》和
清代《
四库全书》,均收录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