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汝(1089年—1158年),字彦济,号湛室老人,
徽州歙县呈坎(今安徽
黄山市歙县)人。
北宋政治家,
秦桧党羽。
政和二年(1112年)
进士,曾任郴州教授。
绍兴1131-1162年)中,任殿中
侍御史,与中丞
何铸共同弹劾秦桧。罗汝楫还曾劾黜
岳飞旧幕及大理寺意欲轻判岳飞者数人,并罢免
镇江市知府刘子羽。最终,罗汝楫晋升为吏部尚书、龙图阁学士,知
建德市。死后被封为新安开国侯,追赠少师
开府仪同三司。罗汝楫著有《东山稿》40卷,名垂宋史。
罗汝楫,字彦济,徽州歙县人。登政和二年进士第,监登闻鼓院,迁大理丞、
刑部员外郎。奏命官犯公罪,勿取特旨以终惠臣子,又户口凋耗,宜少宽养子之禁。
拜
监察御史。未逾月,迁殿中
侍御史。与中丞何铸交章论岳飞,罢其枢。朱芾、李若虚尝为飞议曹,主帅有异意而不能谏;又言,飞狱具,寺官聚断,咸谓死有余罪,寺丞何彦猷、李若朴独喧然以众议为非,欲从轻典。皆坐黜。王庶道州,郡丞孙行俭以官居之,汝楫劾其无忌惮当斥,且令庶徙居。刘子羽知镇江,上言:“和好非久远计,宜及闲暇为备。”桧怒,风汝楫论罢之。
时抚州有两陈四系狱,误论轻罪者死,汝楫诵其冤,且言:“独罪狱官而守卒不坐,非祖宗法。”于是诏天下断死刑,守以下引囚问姓名、乡里然后决。又言:“国家驻临安,淮南不可置度外,当重防海之寄,守长江之要,革窜名赏籍以劝有功。”
迁起居郎兼侍讲。帝问:“或谓《
春秋》有贬无褒,此谊是否?”对曰:“《春秋》上法天道,春生秋杀,若贬而无褒,则天道不具矣。”帝称善,尝曰:“自
王安石废《春秋》学,圣人之旨浸以不明。近世得其要者,惟胡安国与卿耳。”兼权中书舍人,除右谏议大夫。
罗愿字端良,博学好古。法秦汉为词章,高雅精练,朱熹特称重之,有小集七卷,尔雅翼二十卷。知
鄂州市,有治绩,以父故,不敢入
汤阴岳飞庙。一日,自念吾政善,姑往祠之,甫拜,卒于像前。人疑飞之憾不释云。
小说《说岳全传》中有关于万俟卨的描写,述万俟、罗汝楫触犯军令罪不当赦,
岳飞却以仁厚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