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法珍,
会稽郡人,梅虫儿,吴兴人,齐东昏时并为制局监,俱见爱幸。自
江祏、始安王遥光等诛后,及左右应敕捉刀之徒 并专国命,人间谓之刀敕,权夺人主。都下为之语曰:“欲求 贵职依刀敕,须得富豪事御刀。”
时又有
新蔡县人徐世,尤见宠信,自殿内主帅为直合骁骑 将军。凡诸杀戮,皆世檦所劝。杀
徐孝嗣后,封
汝州市子。陈 显达事起,加辅国将军。虽用护军
崔慧景为
都督,而兵权实在 世檦,当时权势倾法珍、虫儿。又谓法珍、虫儿曰:“何世天 子无要人,但
阿侬货主恶耳。”法珍等与之争权,遂以白帝,帝稍恶其凶强。世檦窃欲生心,左右徐僧重密知之,发其事,收得千馀人仗及咒诅文,又画帝十馀形像,备为刑斩刻射支解 之状;而自作己像着
通天冠衮服,题云
顺圣太后皇帝。永元二年事 发,乃族之。自是法珍、虫儿并为外监,口称诏敕,
中书舍人 王咺之与相唇齿,专掌文翰。其馀二十馀人,皆有势力。崔慧 景平后,法珍封馀干县男,虫儿封
竟陵县男。
崔慧景之平,曲赦都下及南州,本以宥贼党,而群凶用 事,刑辟不依诏书。无罪家富者,不论赦令,莫不受戮,籍其 家产;与慧
景深相关为尽力而家贫者,一无所问。始安、显达 时亦已如此,至慧景平复然。或说王咺之云:“赦书无信,人 情大恶。”咺之曰:“政当复有赦耳。”复赦,群小诛戮亦复 如先。
帝自群公诛后,无复忌惮,无日不游走。所幸潘妃本姓俞 名尼子,王敬则伎也。或云
刘义隆有潘妃,在位三十年,于是 改姓曰潘,其父
宝庆亦从改焉。帝呼宝庆及法珍为阿丈,虫儿 及东冶营兵俞灵韵为阿兄。帝与法珍等俱诣宝庆,帝躬自汲水,助厨人作膳,为市中杂语以为谐谑。又帝轻骑戎服往诸刀敕家 游宴,有吉凶辄往庆吊。奄人王宝孙年十三四,号为伥子,最 有宠,参预朝政,虽王咺之、虫儿之徒亦下之。控制大臣,移 易敕诏,乃至骑马入殿,诋诃天子。
公卿见之,莫不慑息。其 佐成昏乱者:法珍、虫儿及王咺之、俞宝庆、俞灵韵、祝灵勇、范亮之、徐僧重、时崇济、芮安泰、
刘文泰、吕文庆、胡辉光、缪买养、章道之、杨敬子、李之、周管之、范昙济、石昙悦、张恶奴、王胜公、王怀藻、梅师济、邹伯儿、史元益、王灵范、席休文、解滂及太史令骆文叔、大巫朱光尚,凡三十一人。又 有奄官王宝孙、王法昭、许朗之、许伯孙、方佛念、马僧猛、盛、王竺儿、随要、袁系世等十人。梁武平
建邺区,皆诛。又 朱兴光为茹法珍所疾,得罪被系,丰勇之与
王珍国相知,行杀 皆免。初,左右刀敕之徒悉号为鬼,宫中讹云:“赵鬼食鸭,诸鬼尽着调。”当时莫解。梁武平建邺,东昏死,群小一时诛灭,故称为诸鬼也。俗间以细肉以姜桂曰歗,意者以凶党 皆当细锉而烹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