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
江苏省林业局是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机构职能
(一)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土地沙化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开展全省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分类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指导全省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指导丘陵山区综合开发。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公益林的划定和管理。负责全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全省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省自然保护地。按规定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指导全省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全省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全省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省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六)负责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省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七)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省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地方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以省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八)负责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参与拟订林业地方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拟订全省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负责全省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省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省林业科技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林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处
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全省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森林防火、行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拟订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按规定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与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行政审批与科技产业处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省级林木良种基地认定,湿地公园认定,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审批,特许猎捕证审批,进入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及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调整的许可,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林木采伐许可,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许可,植物检疫审批,从省外调入规定必须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审批),并限时办结;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省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和监测、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全省林业生物种质资源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全省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发展。
规划与资金管理处
拟订全省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林业财政投资、林业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指导实施相关生态补偿制度;负责林业系统统计信息、审计、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开展林业对外交流,组织指导相关履约工作;承担相关国际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森林防火处(安全生产管理处)
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检查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地方防保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江苏省林业局.2022-08-14
内设机构.江苏省林业局.2022-08-14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