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鹤年
清代官吏
李鹤年(1827-1890),字子和,号雪樵,奉天义州(今义县)人。爱新觉罗·旻宁七年生。历官御史、给事中、隶布政使至河南巡抚、闽浙总督.疏劾爱新觉罗·肃顺跋扈,奏举重用曾国藩咸丰同治中,长期在河南省镇压捻军,增募毅军、嵩武军各万人,出击湖北、直隶,立一等军功。
基本介绍
发展史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中恩科二甲第67名进士,选庶吉士。道光二十七年翰林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咸丰五年顺天乡试同考官,福建道监察御史。六年掌云南省道监察御史,七年巡城御史,转任兵科给事中,九年刑科掌印给事中。适逢父丧。
同治元年(1862年)服丧后被派往河南军营襄办军务,授江苏常镇通海道,署理河南按察使,二年实授。同年又调直隶按察使兼署直隶布政使.
同治四年(1865年)督办南防务,同年被提为湖北巡抚,五年调河南巡抚,授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衔。当时农民组织的捻军出现在山东省一带,这些由农民组织的起义队伍曾多次攻打清朝官府。李鹤年认为十几年来捻军多次骚扰,必然要从山东转到河南省,所以他募集两军人马约两万余人,一军名叫毅军,由宋庆统领。一军名叫嵩武军,由张曜统领。又募马队由善庆管理,做为两军的犄角。宋庆大破捻军于睢县,李鹤年还亲自赴阵督战。捻军北去,李鹤年迅速通知水陆各军沿堤堵剿,又策应攻打裕州捻军。善庆又同淮军一起攻打捻军。因为捻军头领任化邦被李鹤年军击毙,朝廷赐李鹤年头品顶戴,同治七年(1868年)李鹤年奉命督师追讨捻军,捻军多被溺死,朝廷又授李鹤年一等功.
同治十年(1871年)李鹤年被提为闽浙总督,十一年爱新觉罗·载淳接见了他,并且允许他在紫禁城内骑马,不久被调兼署福州将军,十三年兼署福建巡抚。他向朝廷表示:海防工作的任务莫重于练兵、筹饷、制器、用人4件事,4者中以用人为急务,用人更在于专其责.
光绪元年(1875年)李鹤年被调任河东河道总督,授兵部尚书衔。三年兼署河南巡抚。此间,黑岗大堤溃,李鹤年亲自督促抢修20余昼夜,所有险段均补修完好。光绪七年(1881年)李鹤年复任河南巡抚,授右都御史衔。兼署河督。十三年(1887年)任代理河督,上书言治河之道。十四年因郑州工程又决口,发配军台,不久释归。光绪十六年(1890年)卒.
人物评价
河患日棘,而河臣但岁庆安澜,即为奇绩,久未闻统全局而防永患,求治难矣。鹤年以善治河称,文彬论治河改运口,复淮流,亦颇有识。——《清史稿
研究书目
《义县文史资料·第10辑·义县历史名人》
《清代人物传稿·下编·第10卷》
清实录
《清史稿》
参考资料
《列传二百三十七》.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2024-09-09
清实录(全60册).豆瓣读书.2024-06-25
清史稿(全四十八册).豆瓣读书.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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