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是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
图书目录
第一章 道德是为人处世的行为准则
一、道德的本质
二、道德的特点与社会作用
三、道德的起源、发展及其规律性
第二章 人民教师应有高尚职业道德
一、职业与职业道德
二、教师职业与教师职业道德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四、以人为本,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第三章 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与基本构成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一般本质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本质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
第四章 教师职业道德的形成、特点与社会功能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形成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功能
第五章 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
一、确立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依据
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三、教育人道主义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原则
第六章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
一、教师与教师职业关系中的道德规范
二、教师与学生关系中的道德规范
三、教师在其他人际关系中的道德规范
四、教师言表风纪的道德要求
第七章 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化
一、教师职业道德内化的意义
二、教师职业道德内化的过程
三、教师职业道德内化的条件
四、义务、良心在教师职业道德内化中的特殊作用
第八章 教师个体道德品质的养成
一、社会道德、个体道德与教师个体道德
二、道德品质与教师个体道德品质
三、教师个体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发展
四、教师个性心理品质的特点、作用与内容
第九章 教师个体高尚人格的塑造
一、人格与道德人格
二、道德人格与理想人格
三、教师个体高尚人格的力量与塑造
第十章 教师道德行为的选择
一、教师道德行为选择的机制
二、教师道德行为选择的自由与责任
三、教师道德行为选择的实现
四、教师道德行为选择能力及其培养
参考书目
后记
重版后记
修订版后记
文摘
在阶级社会中,一个人的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主要是以自己所属阶级的阶级利益为判断标准。凡是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或者符合从本阶级的利益中引申出来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行为,就是善;反之,就是恶。善恶是具体的,没有超阶级的、永恒不变的善恶标准。一般说来,善恶的客观标准,就是看其行为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三,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作为调整人们之间关系以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精神力量,需要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这几种道德评价方式去发挥作用。社会舆论通过表扬和肯定一些良好的品行,批评、否定一些不良的品行,造成一种精神力量,鼓励、制约或限制人们的行为,造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传统习惯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以为常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由于它源远流长,深人人心,并往往同民族情感、社会心理交织在一起,因此,它具有稳定性、群众性和持久性等特点。内心信念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对道德义务的真诚信仰和强烈的责任感,是人们对自己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精神力量。具有高尚内心信念的人,做了合乎道德的事情,会感到“问心无愧”,得到精神的满足;做了不道德的事情,会感到“问心有愧”,自己谴责自己。可见,内心信念对人们主动选择和调整自己的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道德是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人是社会的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社会中进行的。任何人要在社会中生活,就必须同他人、同社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形成复杂的社会关系,产生种种矛盾。
后记
教育者必先受教育。教师要完成时代赋予的使命,必须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不仅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巧,而且更要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为此,教师应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师德素质,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本书是为了贯彻科教兴国战略,落实《教师法》,努力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而组织编写的。全书分八章。第一、二、三章阐述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理论;第四、五章概述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第六、七章论述如何将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转化为教师个体的道德品质;第八章阐明教师职业道德最终要落实到行为选择上,这既是道德转化的重要途径和要求,又是教师个体道德品质的重要表现。本书是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教师道德建设的适用教材。
本书由李春秋拟定大纲和修改定稿。撰稿人是(以姓氏笔划为序):王彩霞、包兰英、曲宗琴、许小平、李春秋、李逢惠、陈春花、张发祥、秦丽君、梁常青、蒋正明、樊婧、樊秀萍。
本书的出版发行,是各方面支持的结果。国家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做了大量组织工作。
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同时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无论从贯彻落实《教师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还是根据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教师培训都显得非常重要。为此,1996年4月8日原国家教委正式颁布实施了《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随后又出台了《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文件规定,岗前培训是新补充的高等学校教师任教前的职前培训,是国家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天职,“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的这句名言,说明从古代起,人们就已认识到教师是既当“经师”,又当“人师”。经师教学问,人师则要教行为,教道德,教学生怎样做人。高等学校教师肩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专门人才的重要使命。他们应当既是学术方面的专家,又是培养造就人才的行家。这就要求高校教师应当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要的教育法规、教育科学、心理科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树立依法从教的观念和科学的教育观念,熟悉教育活动中的心理现象,懂得教育规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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