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团体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是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国家民委主管,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综合性社会团体。
发展历史
协会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参与社会管理方面的独特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努力加强海内外各族同胞在经贸、文化、教育、科技、学术、新闻出版、体育、艺术、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由协会主办的“中华一家亲——海峡两岸各民族中秋节联欢活动”、“海峡两岸各族同胞欢度上巳节节庆活动”已经成为推动海峡两岸同胞交流合作的重要品牌。
2002年6月9日,以联络组织海内外各民族人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的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在北京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赵南起、白立忱,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任协会名誉会长,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任第一届协会会长,任期十年。
主要职能
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团结一切拥护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团体、个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促进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和和谐相处。
组织机构
团体会员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汇聚了全国民族工作领域最具权威和影响的领导、专家、学者及致力于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类优秀人才。其常务理事和理事覆盖了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55个少数民族、30个自治州;理论界、经济界、教育界、科技界、文化界、卫生界、体育界及海外华人都有代表参加,它是民族工作领域最具广泛性、民族性、界别代表性的社团组织。
理事成员
2011年7月19日,第二届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换届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杨传堂当选为第二届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会长。理事会聘请乌云其木格、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白立忱、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董建华、布赫、司马义·艾买提、热地、赵南起等国家领导人担任名誉会长,聘请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全哲洙,全国人大民委主任委员马启智,全国政协民宗委主任田聪明,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担任顾问。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主要职能
组织机构
团体会员
理事成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