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开国元勋
为美国宪法做出重要思想贡献的人
美国开国元勋(Founding Fathers of the United States),指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做出重要思想贡献的人。包括或部分包括起草、签署了《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和《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政治领导人、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代表以及参与美国革命的领袖。
含义
《美国宪法》(The U.S. 宪法)作为一份非凡的文件,汇集了许多人的思想和几份现有文件,包括《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和《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做出重要思想贡献的人被称为“美国开国元勋”。
许多美国开国元勋参加了制宪会议,《宪法》就是在制宪会议上制定和批准的。例如,乔治·华盛顿主持了制宪会议。其他一些美国开国元勋没有出席会议,但在其他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独立宣言》的作者托马斯·杰斐逊在大会召开时担任驻法国大使。他通过与詹姆斯·麦迪逊通信,随时了解费城的会议进程。约翰·亚当斯作为驻英国大使,撰写了《捍卫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宪法》(Defense of the 宪法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托马斯·潘恩撰写了影响深远的小册子《常识》(Common Sense),对《独立宣言》所反映的哲学思想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但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帕特里克·亨利最初反对《宪法》的理念,希望保留《宪法》的前身《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然而,当达成在宪法中增加“权利法案”的协议时,亨利为批准该法案进行了艰苦的斗争。
有时,“制宪者”一词被用来指那些帮助“制定”宪法的人。“开国元勋”通常指那些为独立和建国做出贡献的人。然而,“制宪者”或“开国元勋”的概念并不容易界定。就此处而言,“开国元勋”是指直接或间接对宪法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
《独立宣言》签署人
制宪会议代表
签字人
未签字人
目录
概述
含义
《独立宣言》签署人
制宪会议代表
签字人
未签字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