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章》是
至治二年(1322)以前
元朝法令文书的分类汇编,全名《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全书分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
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十大类,共六十卷,记事至
延祐七年为止;又增附《新集至治条例》,分国典﹑朝纲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共八大类,不分卷,记事至至治二年止。各大类之下又有门﹑目,目下列举条格事例,全书共有八十一门﹑四百六十七目﹑二千三百九十一条。这种编排体例属于《
唐六典》类型,而且很可能与当时的官衙架阁书档分类有关。
《元典章》是
元朝的一种特殊的法律汇编,不是由中央主持编定,而是地方官员自行
编修的,原来名称是《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由《前集》和《后集》构成,简称为《元典章》。前集60卷,计诏令1卷,圣政2卷,朝纲1卷,台纲2卷,吏部8卷,户部13卷,
礼部6卷,兵部5卷,刑部19卷,工部3卷,共10门,373目,每目分若干条格。新集不分卷,体例与前集不尽相同,有国典、朝纲、吏、户、礼、兵、刑、工8门,门下分目,每目分若干条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