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廷恩(1765-1841),字德清,又字拜赓,
江西省抚州市市
崇仁县十三都段溪村(今河上乡谢家村)人,清代抚州富绅。少时家境贫寒,曾拾柴或替人赶牛车灌田,赚些钱贴补家用。16岁开始习书算,后从事商业活动,主要贩运崇仁特产
苎麻,销往
福建省、
广东省、
四川省等地。经商作风正派,诚信无欺。不到20年,家资积累钜万,成为当地巨富。谢廷恩家道丰裕后,常广散家财,周济乡里及为地方兴办公益事业,颇得社会赞誉,并受到
清朝议叙巡检加3级的奖励。
谢廷恩少时家甚贫,只涉读过《论语》,即帮助双亲从事农活劳动。16岁始习书算,尔后从事商业活动。他以贩运崇仁特产苎麻为主,销往福建、广东、四川等地。在经商中,作风正派,诚信无欺。一次,有人结付货款多给了六百金,他发现后即予归还,深得同行好评,乐意与其交往。不到20年,拥资逾万,成为当地巨富。他乐善好施,在家祠内设仓储谷,用以周济贫困的亲戚故旧;对受灾县民,则从外地购谷赈救。
爱新觉罗·颙琰二十年(1815),他于县城独力营建义仓,并捐谷1.06万担,以备贷放。二十四年,又捐银二千两,倡建育婴堂,以养弃婴及孤儿。获议叙巡检加三级的奖励。谢廷恩读书不多,却乐于资助贫困学子。按例诸生入学时,需备贽见礼物,方可拜师受业。贫寒子弟,苦于筹措。谢廷恩捐钱四千贯贷给商家,约定每三年交息千贯,由学官取其息作贫寒学子的贽见礼。新生入学,复试前要交“卷结费”,谢廷恩约志同道合人士结为“芹香社”,合资帮助解决贫穷学生的费用。县治有黄洲桥,跨南北两城。
爱新觉罗·旻宁十一年(1831)五月,大水冲毁该桥,限于财力,知县筹资架设浮桥,后又改设渡船,行人多有不便,交通事故难免。谢廷恩看到此景,决心捐资重建此桥,并计划该桥全部采用石砌。有人说需耗银10万两。他说:“只要利民,即使家财耗尽,也在所不惜。”邀集地方士绅长老,于道光十六年七月初七日动工兴建,历时四年,耗银6万余两,一座新
石拱桥建成。知县王楷建议该桥改名为“
谢公桥”,谢廷恩逊谢力言不可,仍名“
黄洲桥”(今崇仁解放大桥)。谢廷恩为人厚道,洁身自好。郡守、县令多愿与其结交,他说:“我守分为良民,就很满足了,结交官府,非所愿。”